法治日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建议,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作以下修改:在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中增加“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将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的“餐饮安排”修改为“食宿安排”。
在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方面,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实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或者扰乱民用航空秩序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