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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丨互不避让,车损人伤
郑州交警
2024-11-02 18:51:54

在繁忙的城市脉络中

每一条街道、每一个交叉路口

都是交通安全的考场

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像一面镜子

映照出我们在交通安全意识上的疏忽与不足

近日,发生在巩义街头的一起事故

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近日,巩义市桐本路与安乐街交叉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张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桐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安乐街交叉口,左转通过路口;与此同时,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交叉口。由于双方车辆未能有效避让,导致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张某某及三轮电动车乘坐人李某某受伤。

在此次事故中张某某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且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另一方面,于某某作为机动车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也未能完全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安全驾驶。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巩义市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张某某与于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某作为三轮电动车乘客,无事故责任。更为关键的是,张某某在驾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这无疑增加了她在事故中受伤的风险。

郑州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遵守交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基本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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