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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乡村普法行 共同守护“她”权益|石龙区妇联“巾帼乡村普法行”走进龙河街道
走进石龙
2024-09-12 01:07:55

为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9月11日上午,石龙区妇联在龙河街道开展“巾帼乡村普法行 共同守护“她”权益”活动,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此次培训由石龙区法院法官王馨楠主讲,围绕“她”权益,贴近妇女儿童生活,重点分为三部分讲解。

一是农村“她”权益。临近“中国农民丰收节”,王法官聚焦农村农民,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向参与本次活动的群众讲解,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及相关土地合法权益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身份、婚姻关系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二是婚姻“她”权益。王法官结合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对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彩礼返还规则、诉讼主体确定、共同生活认定等重点问题进行了逐一解读,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彩礼问题,营造文明的婚嫁新风尚。

三是女童“她”权益。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王法官采取“法条阐释+案例剖析”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妇女儿童维权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权益保护,并向家长们传授预防女童性侵的教育方式,让家长们增强防护意识,为孩子们筑起“保护墙”,撑起“保护伞”。

“在今后工作中,区妇联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把法治的种子送进千家万户,主动担当作为,教育引导妇女群众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晴空。”区妇联主席刘莉莉说。

来源:区妇联

监审:张   磊

审核:闫增旗

责编:王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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