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骗子虚构佛学代理人身份,利用被害人急于转变事业运势的迫切愿望设下陷阱大肆敛财。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利用迷信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后,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件回溯至2022年11月,在南山工作的章女士在一次聚会上结识汤某。交谈中,汤某自称与一位神通广大的佛学代理人相熟,并向章女士推销该佛学代理人所推荐的佛像、佛牌等物品,声称能带来好运,尤其能提升事业运势。
在汤某的极力诱导下,章女士添加了所谓“佛学代理人”的联系方式。随后,章女士按照其推荐,陆续购买了几尊佛像和佛牌。不久后,“佛学代理人”便以供养佛像需要“点灯”“供香火”“放生”,以及每月需请泰国佛学大师做法事为由,不断要求章女士转账。
一心渴望事业顺遂的章女士,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累计向汤某转账高达60万元。直到2024年3月,“佛学代理人”再次催促章女士转账,并恐吓称若不继续供养佛像将有血光之灾。章女士逐渐察觉异样:所有从“佛学代理人”处购买的物品均由汤某转交,两人在交流时口吻极为相似。
章女士随后选择报警。经警方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所谓的“佛学代理人”正是汤某一人分饰两角。汤某精心策划这场骗局,利用章女士渴望转运的心理,从网上低价采购物品,高价卖给章女士,骗取的60万元大部分被其挥霍消费。
近日,该案在南山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审理认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事实与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检察官提醒
面对各类“转运消灾”“祈福改运”的说辞,务必保持理性和警惕,切勿盲目轻信。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报警,避免落入诈骗陷阱,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