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父母同责!青海新规:父亲不得缺席家庭教育
2025 年 6 月 1 日起,《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部青海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带来了全新的规范与指引,标志着青海家庭教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其中,“父亲不得缺席家庭教育” 这一明确要求,如同一记重锤,敲响了社会对父亲在家庭教育中角色重视的警钟。
一直以来,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家庭教育似乎更多被视为母亲的职责,“男主外,女
主内 的模式深入人心。父亲往往因工作繁忙等原因,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 “隐形人” 的角色。但事实上,父亲在家庭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孩子的性格塑造来看,父亲身上果敢、坚毅、独立等特质,会在与孩子的日常互动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一个在成长过程中有父亲积极陪伴的男孩,更有可能发展出勇敢、自信的性格;而女孩则能从父亲那里学会如何与异性相处,建立健康的自我认知和安全感。在孩子的社会认知发展方面,父亲通常有着更广阔的社交圈和丰富的社会经验,他们能够引导孩子从不同角度看待世界,拓宽孩子的视野,帮助孩子更好地适应社会。
在现实生活中,父亲缺席家庭教育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家庭里,父亲早出晚归,忙于工作应酬,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孩子的家长会,总是母亲的身影;孩子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母亲。长此以往,孩子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甚至有些孩子对父亲产生陌生感。在一些问题少年的案例中,不难发现父亲长期缺席家庭教育的影子。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亲的正确引导,在面对挫折和诱惑时,容易走上歧途。比如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里,深入调查后往往会发现,这些孩子的父亲要么忙于工作对孩子不闻不问,要么采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没有给予应有的关爱和教育。
此次青海省的新规,将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构建了 “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学校指导、社会协同” 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这意味着父亲再也不能以工作忙等理由逃避家庭教育的责任。该《条例》通过建立强制报告、信用激励等 8 项制度,将家庭教育由以往的 “软约束” 转变为 “硬要求”。
为了确保新规能够有效落实,需要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多方协同努力。家庭层面,父亲首先要转变观念,认识到自身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地位,主动参与到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兴趣培养等各个环节。母亲也应给予父亲支持和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避免出现一方过度主导,另一方无从插手的情况。政府方面,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把家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可以通过举办各类针对父亲的家庭教育讲座、培训课程等,帮助父亲提升教育能力和技巧。学校在新规落实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建立健全与家庭沟通的机制,及时向父亲反馈孩子在学校的表现,邀请父亲参与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让父亲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社会各界同样不能置身事外,社区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鼓励父亲带着孩子积极参与;媒体可以加大对父亲参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案例引导,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父亲在家庭教育中作用的良好风尚。
青海省新规的出台,为父亲参与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只有父亲积极回归家庭教育,与母亲携手共进,才能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更广阔、更晴朗的天空,助力孩子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健康、快乐地前行,也让青海的家庭教育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