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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抖音带货培训效果不佳 法院调解退费
商水县人民法院
2024-10-18 08:48:52

近日,商水法院魏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丁某某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某与丁某某通过网络相识。丁某某在抖音上发布通过开抖店带货来赚取佣金的广告后,李某某通过与其交谈,决定向丁某某学习如何成为抖音达人开店带货。2024年5月3日,李某某向丁某某支付了3000元培训费,但丁某某未按照约定向其提供相关的培训以及配套资料。后李某某多次向丁某某索要培训费用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曾照平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得知,双方仅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就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目的等主要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以至于双方就是否完成培训产生争议。原告认为简单的几句聊天就让自己损失3000元心有不甘;被告认为已进行了培训,坚决一分不退。曾照平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让他们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通过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退还原告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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