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金融创新的浪潮席卷各行各业,汽车贷款市场亦不例外。然而,当金融的便利性与监管的滞后性相遇,一些令人瞠目的乱象便悄然滋生。近日,智障人士阳宪勇“被贷款”购车的事件,如同一面放大镜,将车贷领域的乱象暴露无遗,更敲响了防范金融欺诈、保护弱势群体的警钟。这不仅仅是个案的悲剧,更是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与金融监管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
阳宪勇,一个生活在农村、从未摸过方向盘的智障人士,却莫名背负上了近七万元的汽车贷款,这听起来更像是一则荒诞不经的故事。然而,现实往往比故事更加离奇。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智障人士成为骗贷团伙眼中的理想“背债人”,被利用、被哄骗,最终落入债务的深渊。这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侵犯,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践踏。
追根溯源,这一切乱象的背后,是汽车行业销售与金融业务的深度捆绑,以及业绩导向下的盲目追求。销售人员为了高额提成,不惜铤而走险,对购车人的资质审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惜材料造假,帮助本不符合条件的人“成功”贷款。这种短视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更将金融风险推向了不可控的边缘。
正如有业内人士所述,汽车金融机构在追求审核速度与放款速度的同时,风控能力却未能与之匹配,导致“智障人士都能办下来贷款”的荒谬现象。这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风险意识的淡漠,以及对合作商过度依赖导致的监管缺失。在利益的驱动下,行业的“内卷”现象愈发严重,风控的篱笆却日益疏松。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谴责与叹息,而应积极寻求解决之道。首要之举,便是加强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更加智能、精准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提高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被骗贷的风险。同时,探索与民政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利用政府资源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度,让骗贷行为无处遁形。
除了技术层面的革新,法律武器的运用同样不可或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意味着,任何以欺诈手段诱导智障人士签订贷款合同的行为,均属无效,且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试图钻法律空子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更深层次地,防止车贷骗贷行为,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共治格局。一方面,加强公众金融知识教育,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够保持清醒,学会说“不”。另一方面,鼓励行业自律,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参与骗贷的个人和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智障人士背上车贷”是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拷问,也是对金融监管体系的一次警醒。在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中,我们不能让任何一个人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更不能让弱势群体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软柿子”。唯有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齐心协力,织就一张严密的防护网,才能有效防止骗贷行为,守护好每一个人的财产安全与尊严,让金融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心灵。
在这个故事中,阳宪勇是不幸的,但他的遭遇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追求金融创新与效率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风险防控与社会责任。有关方面要以此为契机,共同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安全的金融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在金融的海洋中自由航行,而非被暗流所吞噬。(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