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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5年度新乡市医保个人账户扣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通知
新乡广播电视台
2024-09-18 20:37:38

市(区)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5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以下简称大额补助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依据《新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新政办【2022】45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的单位,可通过申请从医保个人账户扣缴大额补助保险费,具体通知如下:

1.个人账户扣缴大额补助保险费需以参保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有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的行政、全供事业单位除外)。

2.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在大额补助保险费征收期内(2024年10月9日-2024年12月20日期间一次性进行划扣),账户余额足够扣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金额(2025年度每人每年190元)。

3.个人账户扣缴大额补助保险费期间:除参保职工死亡外,其他情况不再进行退费。

4.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到市民中心2楼医保中心征缴窗口填写《参保单位在职(退休)医保个人账户扣缴年度大额补助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申请。

联系电话:0373-3060032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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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医保(如涉版权请及时告知)

编辑|王倩倩

责编|贠星臣

主编|过刚红

监制|刘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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