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证信用"
助力企业
"轻装上阵"
优化营商环境
“段法官,我因做生意急需到银行贷款,但是银行通过系统查询到我在法院有诉讼案件,不能办理贷款手续,可是我在法院下了判决书后,已经向陈某某履行完毕判决内容,法院能不能给我出具一份结案证明……”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裁庭段连芳法官接到刘某某一通电话,简单的话语中透露着当事人急切心情。
案件详情
原来,刘某某系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案件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某某借款8000元。该判决书已生效。
由于判决的后续履行没有经过法院,也没有相关规定审判部门如何出这种证明,是否应该出具这种证明,但考虑到刘某某的企业经营急需贷款,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尽早消除涉案记录对当事人的信用影响,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本案原告陈某某了解还款情况是否属实,确认履行过程。事实调查清楚后,承办法官快速为刘某某出具结清证明一份,帮助其消除征信影响,顺利申请银行贷款。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相关单位在融资信贷等方面,不再因涉案记录受到负面影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ND
供稿:段连芳团队
排版:王露茗
审核:申长健
终审:侯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