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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治”有理⑥丨协同治理视域下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转型路径——基于河南省的实践
学术中原
2025-06-10 09:07:42

编者按: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5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关于河南工作的“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其中之一就是“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他强调,河南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都比较大,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必须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如何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强治理?如何打通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大河网学术中原将持续推出“言‘治’有理”策划,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为主题,整合智库专家报告,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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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推出第六期《协同治理视域下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转型路径——基于河南省的实践》——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被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面对现代社会两大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和数字智能化的应时之举,为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了总纲领总遵循。随后《“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指出,要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研究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是应时代之需、行人民之盼的重要课题。

一、河南省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发展情况

(一)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政策推动

把握“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首先要溯源“智慧养老”的概念。“智慧养老”在2012年由全国老龄办首次提出,以“鼓励支持在养老服务中进行技术嵌入”为原则,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实现老年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

截至2025年6月,我国在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领域已形成以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主体的多层次规范体系。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明确支持智慧养老设备和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应急救援、健康医疗等服务。2024年,民政部发布行业标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MZ/T 234-2024)‌,明确智慧养老技术应用规范‌,包括适老化改造标准、智能化配置要求(如紧急呼叫设备、安全监测装置等),对数据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服务机构需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老年人隐私。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及养老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目标是到2025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生根发芽,河南省自2015年开始颁布《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工作方案(2015—2017年)》,逐步带动全省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工程,具体到智慧养老服务的发展进程,主要从2016年颁发的《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河南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开始推行“互联网+养老”的新型养老模式。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相继出台,技术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成为未来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现实需求

老龄化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既带来了挑战,也蕴含着机遇。《202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河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96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0.0%,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4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9%,均超国际上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从七普数据来看,2020年河南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79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0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40万人、占13.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分别上升5.35个、5.13个百分点,提升幅度超过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可以说,河南省正在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所带来的养老服务短缺的严峻挑战,以技术嵌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转型,是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时代要求,能够为老年群体建立起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让家庭场域也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典型实践

近年来,以郑州市和洛阳市为代表的城市积极探索构建立体式、多层次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通过政府指导、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形式推动居家养老床位建设,对前期养老床位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以“互联网+居民养老”中心辐射式和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为方向,与老年人确认建立床位需求,签订服务协议,从而进行智能化与适老化改造。区别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可以提供‘适老化改造’‘智能监测设备’和‘养老服务’三合一的入户服务,承接服务的养老机构按照签约内容为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线上服务,老年人真正实现了在家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且平价的养老服务。

二、河南省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现实困境

(一)信息互通受限,智慧平台对接不足

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要实现信息平台和智能设备的接入,而现有智慧化平台的构建存在服务信息平台构建不健全、线上线下信息资源割裂、机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性差等问题。因此,作为区一级或者更高层次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很难对接到所有社区签约的居家养老机构。这就导致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呈现碎片化的发展形势,造成资源难以集聚,无法发挥较大的规模效益。其结果就是平台无法汇聚可观数量的有效数据,难以充分获取准确的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而提供精准服务。同时,智慧信息平台关于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服务企业的详细信息也会存在零星分布的状态,供需错配、供需失衡等问题难以避免。如何从政府监管、企业供应、社区参与等多主体介入,有效推进线上线下资源汇集、养老数据与信息挖掘利用、老年群体与服务机构互联互通,应当是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亟须破解的关键性问题。

(二)情感需求梗阻,技术改造温度缺失

当前,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智能养老设备供给以及健康设备监测受到老年群体的关注和追捧,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技术嵌入在解决资源短缺的同时,无法避免老年数字鸿沟、情感供给缺乏以及隐私泄露等问题。面对老年人关于社交互动和情感支持的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的现状,智能化设备往往只有简单的单向执行功能,只能按照机器提示或语音助手进行操作,未能基于老年人关怀和陪伴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技术改造的速度远远大于技术给予的温度。正如有学者所言,数字适老化改造不能仅停留在对通用版本的修修补补,还要增加精神性关照,数字适老化改造既要追求速度,也要保证温度。

(三)发展定位紊乱,政府市场边界模糊

从公共性理论出发,可以认为智慧养老产品的供给和服务的供应因其重要的现实价值展现出“公共利益”的属性。但从市场角度来说,任何产业的推进都包含着企业追逐“私人利益”的内因。具体来看,企业在为老年群体提供品类丰富、便捷实效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必定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根本,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同时也是产业寻求发展的内驱动力。目前,政府作为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指挥棒,往往强调其“事业”而非“产业”的表现形式,以“公益性”压制“利益性”,导致社会对智慧养老产业产生认知偏差,认为其发展是在“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管理职能”。但事实上,“私人利益”属性同样不容忽视,其中既包括企业追逐的“经济利益”,也有老年群体因个体特质不同对智慧养老产品服务的个性化、精准化需求的“个人利益”。由此可见,在推进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需要专业的养老服务供给商和运营团队对其进行完备的建设规划。

三、河南省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的优化策略

(一)政府充分做好“指挥棒”,激发各主体活力

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领导者,一是要充分发挥“指挥棒”的功能,制定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调动企业参与的优惠政策。例如,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技术转型的赛道中,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要发挥好政府的中介服务作用,通过畅通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渠道,为投资商、养老服务供给商以及老年群体提供可供对接的平台。三是要建立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以确保市场主体对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尤其是要对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以及产品设施的长效监测作出标准化和行业化的监管流程,确保老年人购买服务和享受服务的安全性和优质度。四是要畅通服务反馈渠道,设立举报和投诉平台,及时采纳老年人对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诉求和关切。

(二)市场积极打造“助推器”,完善产业全链条

在“互联网+养老”逐渐成为未来养老产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际,捋顺政府和市场主体关系将成为产业发展提速增质的关键。由于在推动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过程中涉及硬件设施供应商和软件设施运营商等多个环节、多个专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打通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关系,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成为市场主体做好“助推器”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养老服务供应商、医疗机构、社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等多方主体要建立平等有序的合作关系,在市场职能的发挥中,依靠市场竞争的本质规律,将“以量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建立起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适配的合理运行机制,推动智慧居家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家庭亟须重构“主体性”,提升老年人话语权

技术嵌入居家养老服务转型正是推进数字化养老服务,实现老年群体对接数字社会、享受数字红利的有效措施,但在此过程中老年群体的自身需求往往被忽视,老年人和其家庭的主体性被不断解构。因此,要充分调动家庭作为治理主体的积极性,鼓励老年人家庭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技术转型的决策中,就具体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同时,要倡导形成以老年人为本的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基调,在准确吸纳老年人不同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政府、企业、市场配置资源的精准匹配,确保老年群体话语权的输出和真实需求的适配。

(作者:闫慈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 付婷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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