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6日,沈阳化工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沈阳化工已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告编号为2024-07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是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会议地点是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是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雷达财经注意到,8月9日,沈阳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或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9日收盘前买入,并且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沈阳化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以上任一区间,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沈阳化工参与招投标项目58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