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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案】小区升降杆砸伤人谁担责?
清丰县人民法院
2024-08-28 20:21:15

为加强安全管理,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在门口安装了人脸识别门禁或升降杆。此管理方式给物业公司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升降杆砸伤行人或砸坏车辆,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近日,正阳县法院就审结一起升降杆砸伤行人的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今年6月20日上午11点多,周某到儿子所居住小区去看孙子。周某被小区的升降杆挡着,遂喊保安开门。当保安操作升降杆抬起时,一名业主正好往里走,周某边和保安说话边跟随该业主进入小区,被正在下降的升降杆砸倒,周某被送进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骨盆骨折,花费医疗费23768.91元。因赔偿问题,周某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事故发生前曾在该小区居住过,应该对小区门禁及升降杆的运行规则、规律有一定了解。事故发生时,周某走进小区时升降杆正处于下降状态,周某应预见到自己无法在短时间通过闸道口。因此,她对自身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物业保安作为小区值班人员,应对小区进出人员、车辆进行必要的观察和管理,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风险预判,但该保安在周某欲进入小区时,未加以提醒、阻拦,也未及时手动控制升降杆抬起,应当承担危险防免的作为义务,其履行职务产生的后果,应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

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及过错对伤害产生的原因大小,法院认为周某应承担60%主要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40%的次要责任,最终依法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14000元。

法官说法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有义务保障门禁升降杆的安全抬起与降落,未尽到合理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每个人也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一名业主和进入小区的人员都应树立规则意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及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规则制度,仔细观察、文明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来源:中原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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