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重算补发,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重算或是补发,主要是指在办理退休时领取预发养老金的人。预发养老金分为按照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养老金理顺的地区,新办法按照上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等两种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参加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又分为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中人。

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在2014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之间办理退休的人员;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在2024年10月以后退休,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养老金的重算补发,涉及的主要对象是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十年过渡期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所谓的老办法就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
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包括本人退休前的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按照工龄的比例计发的部分;在本人退休前担任的职务职级或是岗位对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本人退休前的职务职级或是岗位对应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执行;按照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待遇核定养老金。但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是按照十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正式养老金等于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加上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乘以退休当年的计发比例。
但在部分地方,工作人员退休时,只是按照老办法计算,新办法一直没有启动,所领取的养老金只是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在新办法启动以后,通过新老办法对比以后,高出老办法的部分人需要按照退休当年的比例计发,差额补发需要进行补发。
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人员,是十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其中在2024年1月到9月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要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部分计发比例是100%;202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养老金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并发放。
从形式上可以看出,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虽然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都是按照100%计发,但这还是两种不同的计算办法。在部分地方,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实际上新办法还是没有启动,即使到了2024年的10月以后,退休人员还是按照老办法计算来预发养老金,今后也还存在养老金的重算补发问题。

在养老金计算办法已经理顺的地方,在2024年办理退休时,由于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公布,虽然养老金是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实际上领取的还是预发养老金,但这种预发的养老金只是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比较小的,待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就会重算和补发。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重算补发,实际上也包括在2024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新办法没有理顺的地方,要在新办法启动以后才能重算并补发,这个补发的金额是比较大的;在新办法计算已经理顺的地方,只是补发养老金计发基数形成的差额部分,这里补发的金额是比较小的,一般只有几百元到几千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