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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紧急提醒!已有人中招!
新安融媒
2024-11-07 12:39:28

2024年11月7日 阴 8~16℃

“不见面”“不接触”

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显著特征

但近日出现一种新型诈骗

——诈骗分子大胆现身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又有新套路

“线上洗脑+线下取钱”

“警察”亲自上门来取现金

你以为和你见面的

是“警察蜀黍”

……

其实

有可能他是诈骗分子!!!

真实案例

近日,70岁的王女士接到陌生电话,声称其身份证被盗用,涉嫌一起经济案件,需接受调查。王女士一听慌了神,连忙表示自己没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会配合调查。之后一自称某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与王女士添加QQ后视频通话,视频中对方身着警服,并出示证件让其核实,王女士信以为真。

随后,对方告知王女士需核查个人名下资产,证明资产正当来源,并称“你把银行里的钱取出来,放在家里,我们派经济犯罪科的人查清楚,确认无误后就会把钱返还给你。”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王女士把银行里的钱一笔笔取出,共计百余万。三天后,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来到了王女士家中,让其将准备好的现金放入他的行李箱中,随即离开。王女士再次与对方联系时,发现已被拉黑,觉察被骗,于是报警。

随着公安机关

打击防范力度的不断加大

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拦截

开始寻找新的资金转移方式

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

诱骗受害人取出现金

通过跑腿、网约车、邮寄

等方式送达

将现金取走

……

本案就是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

诱导受害人取出现金

具体套路如下:

诈骗套路

01

第一步:引诱目标

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 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

02

第二步:威胁恐吓

以受害人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引起受害人恐慌,诱导受害人添加虚假警察的联系方式,再用伪造的法律文书、证件取得受害人信任。

03

第三步:实施诈骗

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以“资金清查”为由诱导受害人取现,派“线下取钱人”上门取钱。

警方提醒

1、当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并提出以“资金清查”为由的转账、取现要求时,务必提高警惕,和家里人核实情况后再做决定,不可直接转账、取现。

2、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网上办案。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各种“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警惕上门取现!公检法机关不会进行所谓的“资金验证”,不会让你转账、取现,不会上门拿取公民财产。

凡是要求你提取现金

派人上门取的

或邮寄至指定地址

或网约车快送

都是诈骗

!!!

来源:洛阳市反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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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丨李丹丹   主   编丨王   毅

监   制丨刘   方   总监制丨刘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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