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法官
之“毒门”房客
引 言
饼干、邮票、巧克力、
奶茶、可乐、跳跳糖...
现在的新型毒品真是防不胜防!
今天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
让我们跟随梦梦和邻居法官助理小发,
揭开新型毒品的“甜蜜陷阱”吧。
以上视频内容均为情景演绎
01
法律定义
毒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鸦片、海洛因、冰毒、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以及伪装成食品饮料的新型合成毒品。
关键点:合法医用麻醉/精神药品≠毒品,但非法滥用即属吸毒。
02
新型毒品伪装
食品类:
“跳跳糖”(含芬太尼)、“巧克力奶茶”(含γ-羟基丁酸)、“饼干”(掺大麻)、“可乐”(混冰毒)等。
日用品类:
“毒邮票”(LSD致幻剂)、“上头电子烟”(含依托咪酯)、“阿拉伯茶”(恰特草)等。
03
防毒拒毒指南
拒绝陌生来源:
不接收陌生人给的食品、饮料、香烟,尤其是包装简陋、无成分说明或仅有外文标识的物品;娱乐场所饮品需全程在视线内,离座后不再饮用。
警惕异常场景:
发现租客/同住者房间存在不明包装物品、频繁收“保健品”快递、昼夜颠倒且拒保洁入内,立即举报。
04
家庭守护
家长需以身作则,引导孩子:
不盲从“猎奇”食品,不进入KTV、酒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关注“中国禁毒”官方平台,学习防毒知识。
05
法律警示
吸毒后果:
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成瘾者强制戒毒;复吸可判劳动教养。
涉毒犯罪:
走私、贩卖毒品(如海洛因50克以上)最高可判死刑。
禁毒是关乎生命尊严的全民战役。
让我们化身“火眼金睛”,
撕破毒品的甜蜜伪装——
对陌生诱惑多一分警惕,
就是对家庭与社会多一分责任。
健康人生,无毒最美!
(注:发现涉毒线索请拨打110或当地禁毒热线举报。)
END
来源: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