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全面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2.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乱罚款行为。
3.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4.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等乱查封行为。
5.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6.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7.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受理方式
来信来函反映:新乡市平原路599号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反映:xxswglj@sina.com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核实情况;
2.举报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被举报单位名称、执法人员姓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举报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音视频资料、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4.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5.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五、线索处理
我们将对举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收到的举报信息,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