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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新乡文旅
2025-06-06 19:23: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全面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2.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乱罚款行为。

3.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4.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等乱查封行为。

5.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6.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7.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受理方式

来信来函反映:新乡市平原路599号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反映:xxswglj@sina.com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核实情况;

2.举报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被举报单位名称、执法人员姓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举报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音视频资料、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4.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5.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五、线索处理

我们将对举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收到的举报信息,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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