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为了给家里减少经济压力,刚毕业的大学生李某注册了“某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在阿里巴巴平台销售网红儿童水枪等热门玩具,因法律意识薄弱,并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水枪侵犯了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等李某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自己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判决结果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时,考虑到被告李某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初入社会创业经验少,其作为小微零售商,无侵权故意且侵权金额较少,结合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经法官耐心释法,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双方当事人以1500元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通过支付宝转账即时履行,后原告撤诉,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每年的4月26日是国家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大学生创业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不慎侵犯知识产权。
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刘晓静 李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