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杞县执行干警“鸿门宴”上拘传被执行人
杞县融媒体中心
2024-08-27 19:13:38

点击上方“杞县融媒体中心”

☀  杞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集新闻、资讯、娱乐、服务为一体,下载《云上杞县》APP让您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杞县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资讯活动等内容。

8月22日中午,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洪湾、程勉峰等人来到县城某饭店,将正在吃饭的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

案件还要从10年前说起,2014年,被执行人刘某向张某借款18万元,并约定将编号为XX29的宝马车登记证书作为抵押。该笔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刘某催要,刘某均不予理睬。后张某得知刘某又将该车抵押给其他人,但抵押款并未用于偿还债务,到车管所调查后发现该车实际编号为XX64,该案在借款过程中刘某存在诈骗行为,并于2018年案发。案发后,刘某为取得张某的谅解,主动退赔张某11万元。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3年,退赔张某7万元,并处罚金3万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移交至执行局。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8月22日,申请人张某打电话给执行干警程勉峰,告知法官自己已经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约到某饭店包间内,希望执行干警能尽快到饭店来拘传刘某。得到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集结,以最快的速度来到饭店,最终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刘某主动向其亲戚朋友借款4万元,并承诺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案件得以和解。(孙金男)

责编:王腾翼   审校:孟亚威

监制:李廷斌

总监制:李永建

战略合作伙伴、法律顾问:河南金杞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