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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轮车”追尾相撞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24-09-06 18:44:04

2024年8月下旬,建安区法院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该案曾因赔偿问题一度陷入僵局,经过调解员的倾心调解,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件经过

2024年7月2日,被告李某驾驶一辆无牌照三轮车与原告马某(女)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导致马某受伤以及电动车损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马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当天被120车送往许昌市中心医院治疗。在医院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近7000元。此外马某的四轮电动车也遭受严重损坏,导致修复需要近万元。因李某没有保险,此次事故赔偿陷入困境。

调解过程

原告于2024年8月中旬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到建安区法院。法院当天委派诉调中心,由调解员高英调解处理。

调解员受案后,先是通知原告了解并询问案情的原委经过,原告说她与被告是同一个村的,本不想把事情闹大,自己又没责任,出院后,就找事故科处理,期间被告一直不接电话,因调解无果,只有起诉到法院。若法院打电话他再不接,只有让其丈夫回来处理。原告诉说着很是生气......

调解员了解到情况后,多次给被告打电话不接,又给被告发短信,告之被告让其接电话,接受调解处理,因本案事实清楚,有事故认定书和原告住院期间花费的证据。若被告一直持消极的态度,最后结果一定对他不利。被告看到短信最终主动回了电话,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员通过沟通、耐心的做被告工作,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医疗费和车辆维修费。

8月24日,原告给调解员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该案圆满化解,双方都很满意。

文:高英 苏银成 郭雪雅

编辑:陈叙鸣

审核:陈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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