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事项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者,若使用住房贷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先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以防范风险。职工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留存不低于500元。
观点网讯:9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事项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者,若使用住房贷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先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以防范风险。职工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留存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