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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征地预公告!用于输变电工程项目~
固始微生活
2024-09-18 20:40:56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固始南大桥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大桥乡大岗村范围内,约0.2657公顷,涉及南大桥乡大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信阳固始南大桥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南大桥乡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人民政府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4日

特此公告。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来源: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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