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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不减弱,案例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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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6:15:43

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不会减弱。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今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案例库上线后,与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怎样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同时,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rmfyalk.court.gov.cn,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

杨万明介绍,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都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二者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法院裁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同时为社会各界更好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过程中,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杨万明称,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与此同时,案例库还建立了用户评价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案例入库后,法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针对有关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是否妥当等发表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会及时清理出库。

周加海说,入库的参考案例主要来源于地方法院报送的案例,同时也包括最高法院自己办理的案件。各地法院报送案例,必须逐级层报、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各有关部门选编的案例,先按条线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业务庭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提交法官会议集体讨论,对备选案例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价值导向等作全面、严格的把关。

“经审查认为符合入库标准的,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再推送研究室审核。研究室在审核过程中,不仅要对案例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形式审核,还要对案例是否符合入库标准开展实质审核,并通过专家复核再做把关,最大限度确保参考案例的质量。”周加海称。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法院案例库还建立了用户评价和动态更新机制。入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并不意味着就进了“保险箱”。周加海表示,案例入库后,法官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针对有关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是否妥当等发表意见,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会及时清理出库;如果因为法律、司法解释修改导致入库案例过时,或者针对同一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在理念、规则、方法等方面更具引领价值的案例的,也会及时更新案例。

周加海说,人民法院并没有为了追求稳妥而刻意选编没有争议、四平八稳的案例。相反,有些入库案例可能存在一定争议,可能会对所涉问题有不同看法。从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这个基本目标看,越是“同案不同判”的案件,越是疑难、复杂、争议的问题,越需要通过编发权威案例加以统一指导。因此,在建设案例库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强调入库案例的品质,注重围绕疑难、复杂、争议问题选编案例,强调入库案例不仅要满足“没有错”这个底线要求,还要切实达到“有价值”的入库标准,这实际是衡量入库案例质量、发挥入库案件效益的应有之义和当然要求。

来源: 澎湃新闻客户端
编辑: 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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