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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加码河南!拟10亿元建设锂离子电池项目
大河财立方
2024-10-16 20:05:51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6日,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鹏辉能源)发布公告称,拟在驻马店市正阳县新建小动力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日产能3万支和电容式锂离子电池日产能50万支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

公告中提到,该项目选址位于驻马店市正阳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鹏辉能源将在驻马店市正阳县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对于此次投资,鹏辉能源表示,该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日,鹏辉能源披露,近日与河南中金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黄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河南省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了《驻马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补充性协议,对共同投资设立的驻马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项进行了完善,本次投资完成后驻马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亿元,鹏辉能源认缴出资2亿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0%。

鹏辉能源表示,驻马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电池材料、储能、新能源汽车等电池上下游产业链,同时将覆盖新能源等有助于驻马店产业升级的战略新兴产业。目前驻马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首期出资额1000万元已缴足,尚未对外投资。

鹏辉能源表示,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争取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期限方面,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为合伙企业设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的首期缴款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在投资期终止后的剩余期限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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