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选聘服务型行政执法
联系点和联系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动行政相对人有序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市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县选聘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范围:新安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或村居(社区)。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员范围:新安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2.联系点负责人热心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联系事项,参与相关工作。
3.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员资格条件
1.讲政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已满18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支持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职责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职责
1.向县司法局反映相关单位、行政相对人提出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和需求。
2.对本区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正在实施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举措、执行情况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座谈等活动。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员职责
1.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座谈等,针对加强和改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针对与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向县司法局提出建议。
3.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观摩、比武活动、案卷评查以及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4.通过学习培训,了解、掌握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定职权情况。
5.真实反映行政相对人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6.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填写《新安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申报表》(附件1),并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联系员;符合条件的联系员请填写《新安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员申报表》(附件2),并将申报表于2024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其他事项
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开展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281339 邮箱:xasf001@126.com
附件:1.新安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申报表
2.新安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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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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