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天津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措施
中指研究院
2024-10-17 14:26:20

最新政策解读研究报告,请填写资料联系索取

近期,国内主要城市纷纷取消了住宅限购政策,市场普遍预期天津将跟进这一政策。10月16日,天津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全面取消限购、降低商贷首付比例、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等方面进行调整。

1、全面取消限购。

此次政策取消区域限购,市内六区购房不再限购;同时,外地购房者亦取消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无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等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2、降低首付比例、合理确定二套房贷利率。

购房者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将进一步减轻改善性购房者的购房压力。针对新发放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将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3、首套房认定标准。按行政区认定住房套数。

居民在本市购房的,只核查其在本行政区的住房套数情况,并按此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更为灵活,有利于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品质改善等多样化需求,激发各类潜在需求入市。

【中指观点】

此次天津取消住宅限购的举措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趋势。预计将对市场供需关系、交易活跃度、市场预期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经历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天津住宅市场的需求结构呈现出向核心区域集聚的趋势。市内六区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占比连续4年扩大。在此背景下,取消市内六区限购、外地人限购、降低首付比例,多重组合将有效激发外地购房者及本地改善型购房者的潜在需求,从而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2024年,天津及时出台430新政、积极落实5.17政策,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减轻还款压力,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催化下,9月天津商品住宅成交面积60.66万平米,环比增长14.83%。十一期间市场活跃度提升,项目到访量、认购量均有明显增长。此次天津出台住房新政,将助力市场保持增长态势,促进市场企稳恢复。

附:政策原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8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14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一)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

(二)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

(一)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本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三)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区做好房地产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6日印发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