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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再“亮剑”
洛龙法院
2024-11-02 18:09:11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11月2日上午,洛龙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出发,利用节假日查人找物的好时机,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重点搜集梳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25件,截止发稿,共计执行到位38.3万元,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5件,强制带回4人,拘留1人,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措施显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求和解

张某等四人申请执行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沟通,双方于2021年11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承诺每月向申请人支付600元,但在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受强制措施威慑,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沟通协调,被执行人王某承诺按照之前达成的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并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2000元,双方当事人再次就案件执行达成一致意见。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依法保障探视权!

马某男诉李某女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婚生女由原告马某男抚养,被告李某女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原告马某男有协助李某女探视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双方在探视方式、探视时间、探视地点等方面频繁产生争议,为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探视权,李某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反复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释法明理,但马某男对李某女的探视依然充满着排斥和敌视的态度,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

11月2日集中行动中,马某男再次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孩子交付给女方,执行干警立即联系马某男,并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经过警告劝诫、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孩子交付给女方,并表态愿意支持法院工作,配合对方探视。至此,该起探视权纠纷案件得以妥善圆满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下步的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挖掘执行潜力、拓宽执行思路,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强制拘传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切实增强胜诉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用实际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供稿:执行局 徐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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