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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祖国华诞·看政法担当|汝南县法院老君庙法庭:“三向”并行“
开封政法
2024-10-10 16:22:22

“三向”并行“枫”正劲

——汝南县法院老君庙法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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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腹地,镶嵌着一颗璀璨的明珠——宿鸭湖。荣获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的汝南县法院老君庙法庭就位于宿鸭湖畔,法庭大门上,一副对联熠熠生辉,上联是“法情并用笑看湖畔千丝柳 ”,下联为“调判结合喜迎辖区万户春”,不仅镌刻了法庭干警深耕基层、心系民生的拳拳之心,也映照出他们对化解纷争、守护和谐的不懈追求。
近年来,老君庙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认真践行基层法庭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角色定位,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探索矛盾化解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向“外”联动

找准协作“结合点”

汇聚多元解纷之力


近年来,老君庙法庭立足化解矛盾纠纷前沿,联合多方力量共同解纷,努力让纠纷止于未诉,以实际成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是庭长主动来找的俺呢……”在汝南县老君庙镇闫寨村一隅,村民肖大姐话中满含温情与感激。
 
这背后,是一段关于调解的故事。
 
今年7月31日,李某在雇主张某承建的农村自建房工地务工,不慎从楼上摔下身亡,这一突发事件迅速将李某的家庭推向了崩溃的边缘。面对父亲的骤然离世、母亲的泣不成声、奶奶的关切询问,李某的儿子满是茫然与无助,在这艰难时刻,邻居肖大姐热心帮助处理此事。经过商议,李某的家属决定报警,要求雇主张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而,关于责任的界定、赔偿金额的协商,双方意见相左,难以达成共识,成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一道难题。
 
接警后,汝南县公安局老君庙派出所主动邀请法庭介入,力求先行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老君庙法庭庭长叶宸迅速与闫寨村委会、老君庙村委会联系,合力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村干部、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与“背靠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顾虑,细致分析案情,力求找到一个既合法又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向李某家属支付总计29万元的赔偿金,其中20万元当场支付,剩余9万元在一年内分两次付清。随后,法庭为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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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资料图片)

 

协议的达成,不仅为李某的家庭带来了实质性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展现了法庭联合多方既找准工作上共同发力的“结合点”,又在法、理、人情之间找准“平衡点”,从而顺利解决问题。
 
“老君庙法庭与辖区49个村(居)委会签订调解合作协议,在辖区4个乡镇(街道)组建由法庭干警、村(居)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的‘1+1+1’微信调解群,针对矛盾线索进行合力调处。”叶宸介绍说,法庭还与辖区4个派出所、4个司法所制订《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集预防发生、调处化解、诉讼引导于一体的矛盾化解模式。


向“内”挖潜

筑牢特色调解“支撑点” 

做实指导调解之责


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其纠纷化解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老君庙法庭据此打造“五老”协会特色调解品牌,并以此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庭专业优势,指导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村民杨某骑着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汽车相撞,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虽然事实关系清楚,但如果起诉到法院,恐怕只会加剧两人的嫌隙与隔阂;
 
村民李某与张某因地边纠纷,谁都不肯让步,两家的矛盾越积越深;
 
村民杨某因修建围墙和厕所与邻居赵某发生争执,双方剑拔弩张;
 
…………
 
面对这一系列看似棘手的矛盾纠纷,老君庙法庭积极探索,终于在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中找到了化解之道。
 
老君庙镇各村的“五老”协会成员都说:“乡村是熟人社会,村民之间好面子,比较信服乡贤族老,村民之间遇到点儿纠纷,我们说话管用。”
 
常年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叶宸对此深有感触:“老同志们能将当事人从‘牛角尖’中拉回来,用老百姓的‘法’处理老百姓的‘事’,我们法庭关键是要做好指导,保障纠纷在法律框架内化解。”
 
李怀彬是当地“五老”协会的会长,以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成为解决村里矛盾的“金钥匙”。
 
“我刚刚也特意咨询了法官的意见,依我看,不如各自退一步,这事儿咱们就算翻篇儿了。”
 
“老一辈的情谊深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们这一代,更应当承前启后,维护好这份难得的情谊。”
 
“邻里好,赛金宝。咱按法官建议的,下水道换个方向建,多年邻居的情分可不能丢啊。”
 
…………
 
李怀彬说,在法官指导下,自己参与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心里也越发敞亮。
 
今年以来,老君庙法庭组织动员乡贤参与调解工作的特色举措,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庭与辖区“五老”协会对接,建立调处家庭邻里纠纷的“1+1”模式,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梳理矛盾产生的原因、区域、类别,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向“和”奔赴

把准实质解纷“落脚点” 

践行司法为民之本


在老君庙法庭的“枫桥调解中心(室)”,房间的布置、挂满的锦旗、温暖的标语等,处处让人感受到向“和”奔赴的力量。
 
对一个孩子来说,什么样的成长环境才最有利于成长?近日,一起抚养权纠纷深深地触动着老君庙法庭副庭长彭永梅的心弦。
 
小佳(化名)今年10岁,与母亲均不幸罹患精神障碍,作为家庭支柱的父亲在外出务工时不幸离世,留下了一笔抚恤金,小佳的抚养成了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她的家庭情况,小佳的姥姥、姥爷是她的第一抚养人,可小佳的叔叔见自己的弟弟只留下一个女儿,也表示愿意尽心尽力抚养,且自己家中的孩子与小佳年龄相仿,小佳也表示愿意跟随叔叔生活。
 
面对清晰却又充满挑战的案件事实,法官彭永梅不得不深思:如何在保障法律公正的同时,也兼顾到小佳未来的生活质量与成长需求?她意识到,单纯依靠一纸判决,可能无法全面解决小佳的成长需要及财产保护问题。确保抚恤金被合理使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彭永梅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由政府部门介入,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将抚恤金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小佳的抚养人按月支取,直至小佳年满18周岁。这样做不仅能保障小佳的生活需要,还能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与合理使用。
 
这一想法无前例可循,但经过彭永梅不懈努力与多方协调,最终成功争取到了当地民政部门的支持,为小佳设立了未成年人监管账户。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也十分满意,小佳也即将开启自己的新生活。
 
结案不是终点,事了人和才算圆满。
 
2023年以来,老君庙法庭依托人民调解平台调处矛盾纠纷317件;依托“五老”协会,有效化解家事纠纷63起;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汝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表示,法庭是“基层中的基层”,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一线延伸,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大法治力量,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来源: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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