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在大中午你们接到电话后还能这么快的赶来,辛苦了!”申请人一边说一边把题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王梦法官手里。
自2023年2月开始,原告开封市某公司向被告杞县某幼儿园供应燃料,至6月累计拖欠货款2万余元,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24年5月诉至本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被执行主体为幼儿园,性质特殊,执行法官王梦多次实地走访、反复同双方沟通,力求在尽可能不影响幼儿园日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商还款,可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等、等几天、等过段日子、再等等...
被执行人敷衍的态度让申请人倍感焦急,11月4日中午下班,趁着幼儿园的孩子们还在午睡,执行法官王梦带领“执行110”值班干警再次前往该幼儿园。在乡政府协助下,王梦法官向幼儿园负责人释法明理、申明利弊以及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对幼儿园声誉的影响,且申请人也同意放弃一部分权益,该园负责人当即表示自己借钱也要在今天把这笔案款结清。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轻柔的锦旗承载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祥符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树立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审慎适用执行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企经营提供便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审核:赵丽 孙策
撰稿:李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