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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录】张琳:小案细办彰显情怀 细腻司法守护公平正义
光山法院
2025-06-13 19:40:18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她用法律信仰守护公平正义;释法说理,一心为民,她以巾帼柔情传递司法温暖。

张琳,女,198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5年进入光山法院工作,2023年入额,现任泼陂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四级员额法官。截至目前共计审理各类案件606件,其中2024年审结案件351件,结案率为98.8%,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在本院均名列前茅,努力做到公正与效率并重。因表现优异,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步入法院大门十年来,张琳始终牢记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用心用情书写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奉献和担当。

✦高质高效体现人文关怀

“真的很感谢张法官帮助我们完成认定!老家的办事效率让我们感到很暖心。”申请人一家一再向张琳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特殊程序案件,申请人的父亲在外务工时因事故不慎摔伤构成伤残,在当地法院进行赔偿诉讼时,因其伤情严重,已无法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导致无法进行后续诉讼,故需要进行行为能力认定并指定监护人。

申请人当即赶回光山老家,向法庭提交相应申请,张琳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了解到伤者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母亲需要抚养,下有两个子女尚未成年,当前已花费了大额的治疗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负债累累、不堪重负。

为尽快帮助申请人解决问题,张琳急当事人之所急,当即指导申请人提供材料并联系其家人配合调查,考虑到申请人的母亲远在外地,来回耗时耗力,为尽快完成调查,帮助当事人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后续索赔,张琳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完成对其母亲的调查工作。随后又当面对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调查,并于调查完成当日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

✦小案细办促进案结事了

“裁判文书不能只有输赢,更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张琳深知,“案结”不是重点,“事了”才是目标,她充分发挥自己敏锐、细腻的性格特点,让矛盾纠纷在理性与温情的交织中得到实质性化解。

在一起小额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只在微信上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原告便按要求进行了维修工作,怎料被告不愿意支付全额维修费用。庭审时,被告态度强硬并辩称原告使用材料的成本低廉,但忽略了原告为此所承担高空作业的危险,同时其扬言即便判决也不会给钱。原告也因被告的态度表示绝不让步,庭审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且单纯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张琳在庭后多次通过背靠背调解,缓和当事人情绪,耐心释法明理,并查询了被告的关联案件,发现被告是多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张琳向原告说明情况并获得调解意向后,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同时通过被告的宗亲向其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将欠款一次性交付。

“越是钱少,越能看出来法官为了这个案件尽了心,法官为维护我的权益付出的不懈努力让我必须来送这个锦旗以表感谢。”事后,原告向张琳送来一面印有“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

✦判后普法深化治理效能

法庭的案件多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土地涉及民生,再小都是大事。”近两年因县域建设需要进行征地,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部分村民小组因认识不足,未向外嫁女分配土地补偿款而引发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张琳依法判决维护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  

判决后,张琳还协同有关部门到各村镇开展普法座谈,讲明法律规定,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观念,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张琳始终铭记这句话,并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在思想上尊重当事人,在情感上体谅当事人,在行动上深入当事人,在工作上为了当事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跨过春夏秋冬,张琳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她身上,不仅能看到法袍的庄重,更能看到一名新时代法官对良知与使命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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