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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价值共创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4-10-29 09:27:35

人工智能技术革新并赋能了组织的决策模式、个体的工作方式,并创新了组织与个体间关系,从根本上改变着组织与个体的价值共创逻辑。人工智能技术已经逐步渗透于组织内的每一个价值共创环节,对传统模式下的组织、个体、组织与个体间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价值共创是指组织与利益相关者在价值创造活动中联合开展行动的过程。在传统价值共创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包括下游消费者、客户以及上游供应商。人工智能时代,价值共创的内涵在共创主体、共创方式、共创策略、共创要素等方面发生着显著变化。共创主体从原来上下游价值主体延伸至员工与机器人;共创方式也不再局限于共同生产、共同设计与共同研发,更多趋向于全场景构建、潜在需求发现与数据挖掘;共创策略从传统模式下信任传动、地位撬动衍生至多主体联动;共创要素从原来在产品生产等特定环节的前端合作逐渐覆盖至数据生产、流动、分析等后端,甚至人工智能时代组织的一切活动均需借助价值共创来实现。

人工智能时代

价值共创的重构逻辑

人工智能技术为组织间数据融通、同时在线以及个体与组织的关系变化提供了基本条件,这从根本上重构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间的价值共创逻辑。机器作为个体、个体作为伙伴的变化驱使我们必须从以往的竞争逻辑转向共生逻辑,重新定义价值共创的战略空间。

第一,组织间从价值交易到价值共享的逻辑转变。在工业经济时代,组织间价值共创更多趋向“价值提供”与“价值接受”的价值交易模式,主要是以敏捷响应客户特定场景需求为主的赋能式共创关系。这是一种以产品主导为主的价值共创逻辑,通过被动性满足现有需求来推进价值创造,而产品是使用价值传递的载体。然而,在人工智能时代,得益于数据流动为持续服务提供智能指标,组织间价值共创更多趋向提供全套服务解决方案的价值共享模式,主要是以联合众多价值主体打造技术生态平台,实现云端与边端硬件间互联互通为主的开放式共创关系。这是一种以服务主导为主的价值共创逻辑,通过主动性发掘潜在需求来推进价值创造,而产品仅是一种价值分配形式。例如,运用流程自动化机器人满足现有场景需求仅是人工智能应用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实时捕捉客户的流动数据,进一步识别布局人工智能的潜在场景,并在新场景下提供决策服务,进而形成“数据—新场景—决策—新数据”的良性循环。

第二,个体间从人机/人际交互到人机协同的逻辑转变。在工业经济时代,个体的价值共创更多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即使将机器纳入共创范围,其也更多基于规则根据后台指令机械执行规定性和重复性的任务,局限于人与机器的简单界面交互。例如,智能搜索机器人基于人提供的特定词汇来查找出哪些页面相比其他页面更相关,但却并不能理解页面内容。而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价值共创更多体现在人与机器在问题分析层面的协同。机器基于算法,通过信息处理、逻辑推理等方式从数据中深度学习,并以概率性预测分析出可能答案,但这仍需要人通过建立模型来规定情境、解释和证实答案的价值。相比之下,在强人工智能时代,机器能够经验式学习和从非结构化大数据中创造性识别与理解新情境中的决策问题,进而提供多种确定性答案。例如,设计师运用ChatGPT能够在几秒钟内出具上千种高质量设计方案,但这需要设计师具备极强的“词汇提示能力”,因为机器目前尚未像人一样深度思考世界以自主化决策,仅能与人协同决策。

第三,个体与组织间从任务分派到相互成长的逻辑转变。人工智能技术加速了个体与组织间关系的深刻变革进程。在工业经济时代,组织更多依靠任务分派的设计来明确个体的职责边界、资源权限与决策参与程度。在此情况下,个体仅需要进行简单的工作分解并按照指令完成任务。但在人工智能时代,个体与组织共同成长,互补短板,不再是简单的雇佣管理关系,而是合作伙伴关系。这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实时连接了个体、组织与客户,使得个体与组织一样成为与客户共同创造价值的主体。同时,相较组织,人工智能时代的碎片化知识更能激发个体产生创意,而组织则更能通过平台效应帮助个体将创意转化为创新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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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共创的实现路径

自“人工智能”这一概念在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以来,人类社会迎来了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后的第三次革命浪潮,当下正处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黄金时代。在人工智能技术的革命性影响下,增进价值共创的首要任务是打好国家政策支持、组织能力培育与个体认知转变的“组合拳”。尤其我国正处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更需要思考如何大力发展价值共创生态来带动创新系统涌现与进化。

第一,国家政策层面,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双轨发展机制。工业互联网平台既是组织间价值共创的产物,也是推动价值共创的“肥沃土壤”和有效动因。当前,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双跨’平台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国得到推广,随着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在特定细分领域的蓬勃发展,以此为基础建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全能够在精细化领域胜任反向赋能大型制造企业。为此,需要精准识别并扶持重点领域具备工业互联网平台潜能与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的“架构者”作用,优化价值链上的要素资源配置,推动重点领域与关键产业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和融通发展,协调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并以细分领域技术方向为引领共创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价值链命运共同体,以此形成“‘双跨’平台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与“中小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精细化领域反向赋能大型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轨发展机制。

第二,组织能力层面,将人工智能技术纳入价值共创过程。当前,70%的人工智能项目未对组织发展产生任何影响,究其根本在于组织没有能力将人工智能技术纳入价值共创过程,而仅有16%的组织自认有能力将AI技术拓展至所有业务。为此,组织未来应当着手筛选与接入人工智能技术相关资源,尤其基于引入的大语言模型或垂直领域模型打造面向领域的自主人工智能体,甚至可以构建内部或者面向客户的智能体平台或社区,以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布置不同智能体,进而培育人工智能能力。例如,2023年4月,谷歌与斯坦福大学共同创建的“西部世界小镇”利用智能体实现了客户(如游戏玩家)、个体与组织间的在线价值共创。

第三,个体认知层面,建立人机协同的共生性认知。如果个体仍然沿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的竞争性逻辑的认知经验,那将无法真正理解人工智能带来的改变与可能性。我们必须认识到人工智能的最终目的不是完全取代人类,而是将人类从重复、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精力从事创造性工作。为此,人机协同的共生性认知是每一个个体必须建立的前瞻性观念。未来在人工智能赋能下,每一个个体都会成为“超级个体”,而那些学习能力强的个体(并非特定岗位上的个体)永远不会被机器取代,那些被替代的工作也会被重新定义和组合成新的工作机会。

总之,在人工智能时代,积极推动价值共创,要立足于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发展态势,着眼于组织面向领域的人工智能能力培育,把握并利用好个体建立人机协同的共生性认知的机会窗口,进而在多维度上形成“制度—能力—认知”的综合性框架。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与商业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辑: 周慧报纸王晏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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