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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三步调解法”显成效 化解案件涉及金额8亿元
鄢陵县人民法院
2024-09-27 17:56:12

2024年8月26日至9月26日,鄢陵法院诉调中心共集中调解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余件,达成调解涉及金额达8亿元。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诉调中心解纷前沿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在实践中总结出诉源治理“三步调解法”工作方法,将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向前端延伸,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

(法院主持 当事人和银行双方签调解书)

诉调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工作优势,与银行人员相互配合,采用三步调解法,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何谓“三步调解法”?一是调解员与被告进行有效沟通,利用案件中被告多为朋友或亲属关系的特点,先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被告开展思想工作,明确阐述调解益处,并分析调解与判决在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上的差异;二是银行工作人员协助说明调解对被告未来贷款及还款的利好,进一步说服其接受调解;三是已做通工作的被告配合调解员,共同对其他被告进行调解,实现分块调解、由点及面的效果,从而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三步调解法”产生的法律效果促进了银行、被告及法院三方的共赢格局。对于银行而言,此方法不仅积极响应了省政府关于不良资产清理与盘活的战略号召,加速推动了农商系统改革与风险化解的既定部署,有效降低了该行其不良贷款比率,促使其灵活采用多元化重组策略,高效完成清收任务。

对于被告方而言,调解协议的顺利达成宛如一剂强心针,不仅缓解了因经营困难而面临的贷款偿还压力,通过延缓还款期限、避免抽贷与断贷的举措,切实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了宝贵的调整与恢复时间。

从法院的视角来看,此类案件通过调解途径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效率与公正,更在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扮演了积极角色,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商业生态贡献了司法力量。

文:赵珊珊 许芳 王震

图/编辑:王震

审核:乔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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