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矛盾化解工作力量,依据《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汤阴县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参与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
二、选聘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65周岁以下;
(二)政法单位退休人员优先选聘;
(三)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公道正派,遵守法纪;
(四)具有大专以上及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资格,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政法工作经验和调解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本县域户籍或固定住所;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重大政治问题或参与过邪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执业的法律服务人员;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工作岗位的。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根据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地党委政府或派出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组织推荐,填写《汤阴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后)。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地址:汤阴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城关镇政府西侧)
5、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报名者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司法局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选聘。
四、聘用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聘用人员发放聘书或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司法局备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生活补贴和调解案件补贴。
(二)首次聘任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任期限内。根据聘任人员的年度工作情况由调委会决定是否续聘并报县司法局。
本公告由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关 昫 13663070253
陈 川 13503468266
附件: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x
中共汤阴县委政法委员会 汤阴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1日
来源:法治汤阴
主编:刘玮 审核:郭天凯 责编:王红 编辑: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