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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庭审无“障” 司法有情
大河报驻马店新闻
2024-10-17 17:37:56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钊 通讯员 巩俊 

前不久,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徐某与被告新蔡县某公司签订了《分布式光伏销售安装协议》,原告是位残疾人,建设光伏发电站不易,现光伏电站已建成并发电,原告认为发电产生的收益低于合同所载明的收益,被告应当支付补偿款。但被告以原告起诉主体不适格为由拒绝向原告支付补偿款,声称原告与驻马店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签订了《分布式光伏销售安装合同》,且原告徐某与某银行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载明贷款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该银行一般贷款开户客户回单备注:驻马店某公司新能源金融扶贫合作项目,被告主张自己与驻马店某公司是合作关系,被告开发客户后可获得驻马店某公司的返点。针对被告所提供的《分布式光伏销售安装合同》,原告声称自己并不知道驻马店某公司的存在,该合同上的笔迹并不是原告本人的,不能根据被告伪造的合同证明原告与驻马店某公司存在实际合同关系,原告起诉主体适格。

在理清案件矛盾症结所在后,谢明法官首先选择做被告的调解工作,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效力与原告身体较为特殊的情况告知给被告,讲透法理、讲通情理,最终被告做出让步,愿意支付原告一定的补偿款并且对原告的光伏发电站进行定期运维。谢明法官在做好被告的调解工作后,便去往原告所在地的村党群服务中心,与村委干部沟通后,更深入地了解到原告光伏发电站的建设过程,将自己摆入原告的处境中,设身处地地代入原告的感受,把握原告朴素的法感。经过释明明理,最后原告也做出让步,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意见。

为方便原告签调解协议,宋岗法庭秉持“你不方便,我们就过去”办案理念,决定巡回办案,将开庭调解地点设在原告所在地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其家属表示,法庭暖心的安排,让其“听”得明白,“说”的充分,充分保障了其参加诉讼的权利,彰显了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值得点赞。

此次案件的调解将双方的矛盾化解在了源头,最大力度地保障了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原被告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据悉,下一步,宋岗法庭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探索更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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