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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仓库着火,一人被行拘
河南消防
2025-06-22 11:50:35

2025年6月12日22时11分,洛阳市瀍河区一仓库突发火情。因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确认,起火点位于仓库门口,燃烧物为杂物及玻璃钢板房顶。该仓库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经全力扑救,火势迅速得到控制,被成功扑灭。

经瀍河公安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勘验及走访调查,火灾系杨某某过失引燃室外垃圾杂物,进而蔓延至周边仓库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该起火灾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居民有

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的习惯

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

危害自身及邻居的安全

并且还会面临处罚

2025年1月4日16时左右,安徽芜湖市一铁皮房突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铁皮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不断有黑烟冒出。消防救援人员经过紧张的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火灾原因为铁皮房外面有人焚烧垃圾,火势蔓延,路人经过,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2025年2月26日,湖南邵阳县五峰铺镇一环卫工焚烧垃圾时燃气管道被点燃,导致房屋横梁被烧开裂,钢筋裸露,仓库里的电器被烧毁,事发后环卫工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责任划分和协商正在进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4条

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垃圾起火频频发生

人们往往很少加以关注

认为这类火灾不会有什么损失

但垃圾处理点一般都临近居民

一旦着火可能危及周围建筑物和居民的安全

垃圾堆虽小,但起火不容忽视

大家平时处理垃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制作: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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