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县总工会、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分别传达了上级关于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汤亚杰就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函两书”作为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法律监督措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的工作职责,各基层工会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工会干部和企业管理者的法治意识,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下一步,县总工会将持续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构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的工作格局,加强落实“一函两书”制度,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服务和保障职能,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