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的合理行使,是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过轻的惩戒难以起到警示作用,过重又易引发伤害,让教育惩戒既不失 “度” 又饱含 “温度”,成为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明确惩戒边界是把握 “度” 的前提。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惩戒细则,清晰界定不同违规行为对应的惩戒方式与程度。例如,对于轻微的课堂违纪行为,可采取提醒、谈话、课后留校反思等惩戒措施;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破坏公物等行为,则实施警告、停课反省等更具力度的惩戒。同时,明确禁止诸如体罚、辱骂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让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避免惩戒随意化、情绪化。
建立健全监督与反馈机制是保障 “度” 的关键。学校需设立专门的惩戒监督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对教育惩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惩戒不当的情况,及时介入纠正。此外,畅通学生和家长的申诉渠道,当他们对惩戒结果存在异议时,能够通过合理途径反映问题,确保惩戒权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在惩戒中融入情感教育,赋予其 “温度”。教师行使惩戒权时,应秉持关爱学生的初心,惩戒前与学生耐心沟通,了解其犯错背后的原因,让学生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惩戒后主动与学生谈心,帮助其认识错误、制定改正计划,鼓励他们积极向上。例如,学生因沉迷游戏成绩下滑,教师在给予适当惩戒后,可引导其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将惩戒转化为帮助学生成长的契机。
加强家校沟通协作,共同传递教育的 “温度”。教师在实施惩戒前后,及时与家长沟通,说明惩戒的原因、方式和目的,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有效方法。通过家校携手,让学生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感受到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关爱,避免因惩戒产生抵触情绪。
把握教育惩戒权的 “度” 与 “温度”,是一门需要不断探索的艺术。只有在规范惩戒行为的同时,融入人文关怀,才能让教育惩戒真正成为引导学生明是非、知敬畏、促成长的有效手段,让教育充满理性与温情。 #2025为河南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