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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黑嘴”,须建立长效机制
开封政法
2025-05-28 19:04:00

企业名誉是其在漫长经营岁月中逐步积累起的珍贵声誉,构成企业竞争力的稳固基石。强化对企业名誉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名誉权的恶劣行径,这不仅对企业自身的稳定经营与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更是优化网络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对于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在信息传播、资源共享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自媒体、个别正规媒体出于敲诈勒索、恶意抹黑等不法动机,肆意发布虚假信息,严重侵害企业及其经营名誉的不良现象。这类侵权行为借助网络传播具有的低成本、高速度以及广覆盖等特性,极易对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害。 面对此类网络“黑嘴”伤企的乱象,法治重拳果断出击。在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条第2款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59条更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网络侵害企业及经营者的人格权益,要求网络平台切实加强内容监管和侵权处置力度,并赋予受害企业申请禁令和索赔的权利,为企业名誉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在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推出了一批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为法院在应对网络“黑嘴”伤企问题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为企业依法维权确立了清晰的预期,同时也对潜在的侵权者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最高法还指出,个别媒体出于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等动机,发布关于企业的不实信息,客观上造成“抹黑”企业名誉的后果,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为进一步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自2025年5月22日起,中央网信办正式启动了“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该行动呈现出诸多值得关注的亮点。其一,精准打击不法行为。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于实践中最为突出的四类涉企“黑嘴”现象,即恶意抹黑诋毁、敲诈勒索、恶意营销炒作、泄密侵权等,通过重拳出击,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其二,压实平台责任。网络平台作为治理“黑嘴”的关键环节,本次行动明确要求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涉企信息审核及处置标准,强化对热搜热榜等重点环节的内容管理,加强对财经类公众账号和MCN机构的日常监管,健全涉企侵权信息投诉举报专区的功能设置,全方位提升对企业的救济效率。其三,加强曝光威慑。行动强调要加大惩戒力度,对于情节恶劣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从重处罚,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以此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治理网络“黑嘴”、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网信部门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公安部门则需重点打击包括网络谣言、诈骗、敲诈勒索等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铲除网络黑灰产的滋生土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力度,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此同时,还应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专门通道,联合司法部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有效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 此外,新闻媒体应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到自身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坚决避免因不实报道而损害企业名誉。网络自媒体则应严格审核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加强账号管理,防止滥用;提升内容质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同时,还应当建立快速纠错机制,一旦发现不实信息,应立即更正并消除影响。 唯有如此多管齐下、持之以恒,方能确保网络营商环境治理取得长效,真正营造出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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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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