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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
鹿邑融媒
2024-08-21 19:13:13

鹿邑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公众号!

为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鹿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鹿邑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教文〔2024〕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义务教育招生对象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非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转学政策执行,各学校不得借机违规招收插班生。

小学招生报名对象:年满6周岁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鹿邑县辖区户籍且未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招生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非鹿邑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报名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城区学校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非城区户籍,其监护人(学生监护人一般应为学生父母,学生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才能由其他人担任)有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报名办法

2024年鹿邑县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或直接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三、招生时间

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8月20日—8月29日。招生期间,各学校按照县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生入学登记手续,在招生时间段内上午8点至下午6点有专门人员组织接待招生工作,并在显要位置公开学校负责招生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及办公位置。

四、招生条件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本学区初中、小学、教学点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本学区内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毕业生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直升本乡镇初中,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一是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二是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自2024年起,入户时间至当年9月1日需满半年以上。

三是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四是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招生时提供的证件材料同公办学校要求。

3.对残疾儿童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学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落实执行。

五、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电话(见附件)

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9日

编辑:陈子印

审核:马少杰

监制:王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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