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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宝丰发布
2024-09-19 12: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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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加快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满足人民品质生活需求,按照《河南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豫商运〔2024〕35号)要求,现将我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活动时间

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范围

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消费者参与活动流程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 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获取补贴资格。

(二)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以上8类家电产品,按照活动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河南省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门店及时上传新家电销售发票等信息。

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商家及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财政。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资格。

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布信息;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参与商家。

参与商家

家电销售商家实行动态调整,可随时向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报名,我县参与活动商家附后或登录云闪付平台查询。

活动要求

(一)各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对有虚假销售、虚开发票、恶意套现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审核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如需咨询云闪付使用问题可咨询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16。

宝丰县家电以旧换新参与商家(门店)名单

商家报名和消费咨询电话:宝丰县商务局 商贸服务管理股0375-651661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本公告由宝丰县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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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宝丰融媒是宝丰县融媒体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未经宝丰县融媒体中心书面正式授权,谢绝任何媒体、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河南宝丰商务

编辑:王潇潇 王颖聪

审核:李诗雅

值班总编: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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