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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中篇小说:七根孔雀羽毛
艺观天下
2024-11-14 15:18:37

作者简介:

张楚,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等杂志发表过小说,出版小说集《七根孔雀羽毛》《夜是怎样黑下来的》《野象小姐》《在云落》《中年妇女恋爱史》等。现为天津作协专业作家。曾获鲁迅文学奖、郁达夫小说奖、《人民文学》短篇小说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北京文学》奖、《十月》文学奖、《小说月报》百花奖、《作家》金短篇奖、《小说选刊》奖、孙犁文学奖、林斤澜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新人奖、华语青年作家奖等。部分作品被翻译成英、法、俄、日、韩、德、西班牙等国文字。

七根孔雀羽毛

□张楚

原载《收获》2011年第1期

那个冬天我很少出门。如果不是给我们所长面子,恐怕我会一直窝在家里。心情好了,我也溜达着去上班,反正单位离李红家不远。他们都不知道我住李红家。当然,他们也不知道李红是谁。有一次,单位的马文喝醉了跟踪我,想知道我这段时间到底在哪儿鬼混,结果半路上我就把他甩了。不是我多机灵,而是这家伙刚过了马路就躺灌木丛里睡着了。他一直是个有点口吃、裤兜塞满榛子果仁味儿巧克力的胖子。 

很多个夜晚,我从床上爬起来光脚走到阳台,逡巡着对面楼上亮着灯火的人家。这个小区的居民大都保持着早睡早起的朴素习惯,通常情况下,除了两栋楼之间的几颗星星,只是一片漆黑。偶尔三楼会有个女人开着浴霸洗澡。她洗澡很有规律:每个礼拜五晚上十二点。她胖得像头刮了毛的荷兰猪。当有一天我看到她裸着乳房,架着一副望远镜四处鸟瞰时,我就很少去阳台了。李红睡觉很死,据她自己说,这么大岁数了,还从来没做过梦。不过她的鼾声很响,一个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打那么响的呼噜?我偎着她躺下,盯着黑房顶。盯着盯着天就莫名地亮了,光亮透过窗帘恍惚漫进,打在她眼袋上。她那么安详,总让我怀疑她其实已经在睡梦中死了。 

七点十分,她大声吆喝着孩子起床,接着去洗手间小解,然后是漫长精细地描眉——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热衷描眉的女人。描完眉后她去烧水煮饭。后来我在看守所那几天,老想着能有机会告诉她,她完全可以先把水烧上,再去干别的事,这种方法叫统筹,初中就学过,能省不少时间。 

七点四十,她开车把丁丁送到实验小学,八点零五分回来。回来后我们就做点有意思的事。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浑身化妆品的气味。女人的化妆品就像男人的谎言一样让人徒生厌倦,更何况她喜欢把我压在身下。我只有闭上眼,胡乱摸着她起伏有致的身体。有一次我突然睁开眼,发现她正盯着我看。她在瞅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姿势。可我毕竟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我把自己弄得无比坚挺,仿佛是台随时可以发动、马力十足、性能良好、价格低廉的发动机。九点钟这种事通常结束。如果她不想结束,我会多费些心思。 

十点钟她去上班,她在步行街开了家美容院。闲得无聊时我曾经去过几次,没人理我,我就躺在大厅的沙发里看《知音》,顺便瞄几眼来回穿梭的女人。说实话,跟在美容院相比,我其实更喜欢在大街上瞎溜达。既然我从生下来就很少离开这个县城,那么,我很有必要熟悉它的每条毛细血管。譬如,农贸路有两家粮油店,一家“老百姓”,一家“绿色贵族”;文化路有四家卖“板面”的,一家河南人,两家安徽人,还有一家是成都人;低档红灯区都在粮食局后面的胡同里,小姐平均年龄都四十岁朝上,满脸褶子,如果你站在她们身边,能听到她们脸上的香粉“噗噗”落地的声音。她们生意很火,据说每天都要接待大量的民工。最受欢迎的一位已经五十二岁,天生异秉,蹬三轮的车夫都赞美她的私部堪比十八岁的处女;县里最好的宾馆,就在性保健用品一条街的左侧,它有个响当当的外国名字,叫“迪拜吉美大酒店”。这个名字我老也记不好。我对超过三个字的外国名字总是记不好。 

说实话,我很喜欢站在大街上,叼着烟看“迪拜吉美大酒店”。有钱人戴着墨镜从酒店里晃出来,开上他们的车咆哮着离开。他们好像总是很忙。有钱人总是很忙。他们大都很年轻,留着板寸,脖子上挂着粗壮的黄金项链,如果不出意外,他们的身边总是跟着位拉风的美女。据说,他们当中最有钱的一个,是个叫丁盛的人,他很低调,只有六辆私家车,一辆悍马,一辆宝马x5,两辆宾利雅致,一辆奥迪Q7,一辆SUV越野路虎。每天他都会开着不同的车去会晤客商,就像每天都要换一件新衬衣一样。当然,关于他的传闻很多,比如他有几个情人,比如他有几只鳄鱼、蟒蛇之类的庞大宠物。可这些跟我有屁关系?我永远不可能像他那么有钱。何况即便我像他那么有钱,我也不会买六辆豪华车。我会给镇上的每个居民买一辆,买一辆自行车。 

李红经常劝我说,我应该做点像样的大买卖。我知道她这么说是为了我好。她说这话的时候基本上不看我,她既然知道说也是白说,干吗还要说?我拿什么做大买卖?我又没钱。一个男人没钱,不等于新婚之夜才发现自己阳痿吗?可我不能说“不”。她不是个喜欢听男人说“不”的女人。前一个男人被她赶走了,就因为那个男人经常跟她顶嘴。他从来就没有说过“好”或者“是”。提到那个不知趣的男人时她经常会这么说:“如果他不找个理由反驳你,他就会因此而憋死。” 

对于我的小赌,她倒没说过什么。她父亲赌钱,她弟弟赌钱,她前夫赌钱。我估计那个喜欢跟她顶嘴的男人也赌钱。在她看来,男人喜欢赌钱:跟天天去洗头房相比,是种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何况有时候她也玩上两把。她手气通常不错。她这个年龄的女人,赌钱一般都不会输。 

我就是在康捷家玩牌时看到曹书娟的。说实话,我真想不到会在康捷家碰到她。我很久没见到她了。那天我去得早,我踢掉皮鞋,靠在康捷家的沙发上看电视。我看电视只看中央电视台的少儿频道,里面有很多动画片。我最喜欢《海绵宝宝》。那天讲的是蟹老板女儿生病了,家财万贯的蟹老板为了省钱,亲自给女儿动手术。他女儿是只长得非常丑的大嘴巴鲸鱼……这时门铃响了,康捷去开门,然后,我就看到了曹书娟。她看到我时,一点都不吃惊,这让我有点难受。康捷很客气地把我们互相介绍了一番,然后我们就坐到麻将桌旁。那天我输了点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曹书娟。她倒没什么,不过很明显,她的牌技跟以前比是越来越好了。我没注意到康捷是否察觉出我有点反常。我总是忍不住拿眼去瞟曹书娟。她没怎么老,也没变得更年轻。但是,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发生了质的变化,也许为了这气度,牙齿上竟然箍了个牙套。打着打着她接了个电话,然后歙很有礼貌地起身告辞。康捷出去送她,我趁机溜达到厕所,在卫生间里洗了把脸。等我出来时,康捷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他说:“这个怎么样,嗯?”我朝他点点头。我很佩服他总是能找到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打牌。而这一次,他把我的前妻找来了。 

我把碰到曹书娟的事告诉了李红。李红正在用紫砂锅炖牛肉,一边炖牛肉一边唱歌。李红是个爱音乐的人。据她自己说,在锦州上小学时还专门练过手风琴,另外她还是校合唱团的领唱,如果不是变声期倒了嗓,她没准已是个出色的女歌唱家。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炒菜的时候唱,洗澡的时候唱,化妆的时候唱……她的声音有点像那种女花腔,即便烂大街的歌,从她抽搐的嘴里唱出来,也是那种圆润、颤抖、浑厚、让人起鸡皮疙瘩的高音。当然,用她自己的话讲,她是个有素质的人,虽有傲人的肺活量,可为了避免扰民,总是刻意把高音降调。这样,我总是看到她严肃地吟唱着辨不清歌词的咏叹调,因骄傲衍生出的隐忍让她浑身散发出一种光芒……是的,属于一个美容院老板的光芒。 

我怎么能把遇到曹书娟这件事告诉她呢?当她听到曹书娟这个名字时,她歌也不唱了,从厨房扭头扫了我一眼。我就继续嘚啵嘚啵地说。我说,曹书娟都这么大岁数了,居然还戴了牙齿矫正器。曹书娟的手指越来越黄,什么时候变成老烟鬼了。我说,我们面对面地打了两个小时的麻将,竟然没说上三句话。我自言自语时,李红一声都没吭。她只是炖她的牛肉。我觉得这样挺好。 

吃饭时通常很静,尤其是吃牛肉,我只听到我们三个人的牙齿咀嚼肌肉纤维的声响。丁丁吃饭从来不看别人。她不光吃饭不看别人,不吃饭时也不看别人。至少对我是这样。我搬过来半年,她几乎没正眼瞅过我。她不光没正眼瞅过我,也从没主动跟我说过半句话。为了讨好她,我曾花了一百九十块钱给她买了条连衣裙,她只是从李红手里接过去,揪住裙角一声不吭扔进衣柜,仿佛这条裙子脏了她的手。后来我在垃圾桶里发现了那条裙子。裙子粘得全是大米粒,裙边手工编织的大黄花被剪子剪得支离破碎。不过这孩子的胃口一直很好。我就喜欢能吃饭的孩子。我看着她大口大口把米饭扒拉进嘴里,又用筷子夹了块肥瘦适中的牛肉,小心翼翼卷上舌苔。我怀疑这个肥胖的女孩其实早得了自闭症。每当这么想,我就会想起小虎。每当想起小虎,我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 

“宗建明,快点吃饭。”李红说。 

我只好笑了笑。李红最喜欢我笑的样子。 

“牛肉凉了就不好吃了。”李红说。 

我说:“酱牛肉都是凉的。” 

李红瞄了我一眼。 

我说:“我喜欢吃凉的酱牛肉。” 

李红攒着眉头白了我一眼。我就不说话了。可我不说话并不代表我就成了块石头。 

“我知道你在想啥,”李红叹了口气说,“曹书娟可真厉害。” 

沉默半晌后我方才说:“我什么都忘了。” 

李红“咦”了声,“是吗?哦,这最好不过。你这样的人要得了健忘症,反倒是件好事。” 

我用力点头。我把牛肉嚼得更响。 

李红又说:“哎,如果实在忘不了呢,也没关系,反正你长着两条腿,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还长着第三条腿,想搞谁就搞谁。” 

我使劲笑了笑。 

李红说:“说实话,你笑起来真挺丑的。眼窝那么深,鼻子那么尖,还长着副兜齿。” 

我说:“我知道。他们都说我像俄罗斯人。他们都说我长得像普京。” 

李红“哼”了声继续问:“你还知道什么?” 

我龇着牙说:“你炖的牛肉比清真饭馆的都香。你是不是放了大烟壳?” 

李红很郑重地点点头。毫无疑问,她对自己的厨艺相当自信,就犹如她相当自信地认为,我已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完全是她的人了。她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我住着她的房子,我吃着她的饭,我蹲着她的马桶,我睡着她的床,我花着她的钱。如果这样我还没有完全属于她,那么这个世界就太无耻、太匪夷所思了。 

多年来我一直坚信我可能是个被淹没了的……天才。当然,我没跟别人说过。男人到了我这个岁数,如果还没学会夹着尾巴做人,还没学会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没学会自己放屁瞅别人,肯定被人笑掉槽牙。我不怕被人笑话,我只是怕被那些我瞧不起的人笑话。不是我吹牛,我们夏庄一千号人,无论男女老幼,哪个不知道我宗建明呢?

小学一年级时我爸心血来潮养了几条金鱼,两个礼拜就全死了。这在当时的夏庄被人传为笑谈。一个庄稼汉不好好养猪养牛养鸡养兔,养几条花里胡哨的金鱼干啥?养就养了,还全养死了。我觉得我爸挺窝囊,赶集时就顺便偷了几条。这几条金鱼大概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金鱼。我记得高中毕业了,它们也老得游不动了,还在鱼缸里安然无恙地翕动着它们硕大性感的红嘴唇。没人猜到我是怎样饲养这些金鱼的。我不但把它们养活了,还让那条黑玛丽产了许多卯。那些透明的水泡似的卯孵出了几百条蜉蝣大小的黑玛丽。后来我们夏庄的人家就都养上黑玛丽了。再后来,王二家的母牛难产时,也找我去帮忙。有谁会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蹲在牛棚里帮母牛分娩?村里人在我初中毕业时强烈建议我考市农校,专门学畜牧兽医专业。在他们看来,我是个天生的兽医。如果我不去当兽医,那简直是畜生们的最大损失。 

六年级时我练了三个月的乒乓球,把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大刘打败了。大刘曾是我们县教职工乒乓大赛的季军。那年春天,大刘从独寞镇得意洋洋地带个少年回来,专程跟我打了一场。那场比赛多年后还被夏庄小学的老师们津津乐道。他们谁也没想到我只花了半个小时就把少年打败了,印象最深的是当我发完最后一个侧旋球,那孩子突然把球拍往地上一摔,蹲在乒乓球台边上“呜呜”恸哭起来。他哭得那么伤心,那么绝望,仿佛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孤儿。最后,老师们不得不把他连抬带拖地拽上拖拉机,送回了独寞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孩就是桃源县乒乓大赛青少年组的冠军。他有个很好记的名字,康捷。 

他们都夸我聪明,他们都说,我的心比别人多长了一窍,如果我想干点什么,就肯定能干成。他们说的没错。高中时我喜欢上了曹书娟。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操场上。高一的新生都在操场上拔草,她蹲在那儿,腰板细得一把掐,乳白连衣裙裹得臀部微微上提,让她显得既优雅又趾高气扬。当时我就想,哦,这就是我老婆。追她没费什么劲,我给她写了几封情书,请她吃了顿鱼香肉丝和麻婆豆腐,然后就把她带地洞去了。我们学校有座古城,是元朝大将那颜倴盏修的,据说用以囤积粮草。地洞就在古城下边,抗日战争时成为八路军的指挥部。不过当我们上高中时,这条地洞被学校用大石头堵死了,如果他们再不把它堵死,估计会有很多女学生不得不中途辍学。不过那块巨石并没难倒我。我攥着根木棍在石头旁转来转去。曹书娟问,你在干吗?我就跟她说,我在找一个点,如果把那个支点找到了,我就能把这块石头撬开:如果把这块石头撬开,我们就能钻进地洞;如果能钻进地洞,我们就能干点我们都想干的事了。我记得曹书娟的脸当时就红了。这让我很得意。后来呢?后来我真把那块巨石撬开了。我真就找到了那个支点。是的,只是一个点,然后,我和曹书娟就把石头撬开一尺——这个缝隙刚好够我们钻进地洞。 

可是,如果一个男人总怀念从前那点屁事,并故作镇定地讲给人听,那么他肯定不是个天才。最起码讲,肯定不是个腰缠万贯的天才。吃完炖牛肉的下午,那个曾跟我钻过无数次地洞的女人,那个曾经把我当成天才的女人,终于跟我面对面坐到一家冷饮店里。如果一天之内两次见到你前妻,你应该毫不犹豫地去买六合彩。搞到曹书娟的电话很容易,康捷办事相当靠谱。我没跟他说我跟曹书娟的关系,我怎么能跟他说这些呢?我只是貌似不经意地跟他念诵道,我操,那个女人的牙套真他妈性感。他在电话那头“嘎嘎”笑,他早不是那个为了一场球赛要死要活的少年了。五分钟后他就把曹书娟的电话号码用短信给我发过来了。 

见到我时曹书娟脸上没什么表情。如果一个离婚的女人跟她的前夫一起吃冷饮,而且脸如塑胶面具,那就表示这个女人跟她的前夫,真的丁点关系都没有了。 

“你有什么事就说吧。”曹书娟看着我说,“不过我先告诉你,我最近手里很紧。” 

我没有回答她。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骚扰她了。我把戴着圣诞帽的服务员叫过来,点了两杯酸梅汤。我喜欢喝热的酸梅汤。 

“我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去北京。”曹书娟的右臂托着下颌骨,左手托着右胳膊肘。她没有看我,而是盯着玻璃幕墙外边的露天游乐场。 

我点了支香烟,然后递给她一支。她犹豫了下才接过。我慌忙起身用打火机给她点烟。 

“如果你今天约我来只是这么干坐着,”曹书娟用手拢了拢头发,她一直喜欢这个动作,“我觉得一点必要都没有。” 

酸梅汤上来了,我没用吸管。我讨厌吸管,就像我讨厌自己现在为何开不了口一样。 

“你应该清楚,我没起诉你,没把你送进监狱,算给你很大面子了。你还想怎样?”曹书娟用中指轻轻弹击着玻璃杯的杯口。她的声音终于不是直线了,我仿佛看到她的胸口在剧烈起伏。这反倒让我心安些。“你还想怎样呢?”她又问了一遍,似乎不是在问我,而是在问她自己。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很好听的铃声,如果没有记错,这首歌的名字叫《脚印》,第一句就是“洁白的雪花飞满天”,小时候老听王洁实和谢莉斯在收音机里唱。他们的声音有种做作的华美和空洞。曹书娟扫了我一眼,站起来去外面接手机,她就站在玻璃幕墙外接手机。我在座位上能看到她的侧脸。我一直认为,她最漂亮的就是她的侧脸。她的颧骨有些高,正看有点寡相,不过若是侧看,倒有种骨感美。不久她就回来了,她走路的姿势还和以前一样,身体往前一挺一挺,仿佛身后有猎狗在追迫她一般。 

“我走了。”她把手机放进包里。这是一款LV的包。小镇上很少有女人背这种包,“以后不用再给我打手机。从这家店里走出去,我就换另外一张卡了。”她站着,我坐着。她本来就高,她的语速也有些急促,甚至有些疲惫。有那么片刻,我怀疑她极有可能会顾不上店里熙攘的顾客,很优雅地扇我一个耳光。但是,没有。我就那样仰着头凝望着她转身离开了冷饮店。她的那辆红色宝马就停在露天游乐场。 

我终于站起来,去了趟洗手间。在洗手间里我长时间地注视着镜子里的宗建明。我本来以为宗建明可能会流泪,不过还好,镜中男人只用手按了按自己的眼袋,朝着镜子龇牙咧嘴地笑了笑。他的牙齿缝隙全是烟渍。 

“你下午是不是出门了?”李红问。 

“没。一直在家睡觉来着。” 

“真的?”李红换上拖鞋蜷缩进沙发,“那你为什么还穿着这件阿玛尼?”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衣。我竟然还穿着大衣。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服,每次打麻将或者会朋友,我都会貌似隆重地穿上它,“哦,下午去康捷那儿玩了会儿。” 

“不会是又和曹书娟打对家了吧?”李红“呵呵”笑了两声。 

“没。怎么可能呢?”我倒杯凉白开递给她,把她的小腿轻柔地抬上我的大腿捏揉起来。我按摩的手艺不错。我说过我可能是个天才,无论做什么,都会比别人做得好那么一点。 

李红很快就放松了,小声哼唧起来。“其实见面又能怎么样?”她摸了摸我耳朵,似乎在安慰我,“你当时把她整那么惨,差点就死你手里。”她用手支起我的下巴,很耐心地打量我,“宗建明,你知道吗,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破了的镜子是圆不了的。” 

“我比你清楚。” 

“那就好。”李红把我揽入她怀里,似乎我不是她男人,而是她尚在哺乳期的儿子,“你也该清楚,”她咬着我耳根说,“我跟她们不一样,我只是想跟你好好过日子……哎,你到底有什么好呢,嗯?为什么那么多女人喜欢你,缠着你?” 

她还没说完我就把她扑倒在宽大的沙发上了。沙发弹性很好。我喜欢跟女人做爱时脚趾触到温软的棉布。“好了……好了,我要去接丁丁了。”李红喘息着推搡开我,笑着拧了拧我的鼻子,“你呀,浑身总有使不完的劲。” 

她走了,房间里又剩下我一个人。我突然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我先给单位打了电话,接电话的是王雅莉。她是我们单位去年新招聘的大学生。她细声细语地告诉我,她已经帮我把两家企业的申报表录好了。我只是“嗯”了声。这个安静的姑娘似乎对我很有好感,如果我没去上班,她会很自然地接手那本来应该由我处理的事。接着我又给康捷打了个电话。我听到麻将牌掉到地板上的声响,他似乎在叼着香烟讲话,口齿不是很清晰,他说:“怎么样?嗯?爽了吗?你该好好谢谢我!明天,记住,明天去大陆海鲜请我吃龙虾!”然后是哗啦哗啦洗麻将牌的声响。 

还好,李红很快就把丁丁接回来。丁丁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看《喜羊羊和灰太狼》。这是部整个银河系最烂的动画片。它不会让孩子们变得可爱,只会让孩子们变得更蠢。丁丁就是最好的例子。李红把丁丁放家后又去美容院了。这个女人是只永远不会停下来的工蜂。不过这样也好。这样能有什么不好的呢?我到了书房,打开了那只皮箱。这是只棕色的皮箱,一九九四年上大学时买的,我怀疑它根本不是皮子的,而是人造革的,这么多年来,它的色泽越来越暗,已经破了两处,露出黄色的硬纸板。可这并不妨碍我拎着它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里面也没什么东西,一只开胶的乒乓球球拍,几张散发着霉味的奖状,几束干掉的野花,几本相册,然后,就是那七根羽毛。 

我已经忘记了这是我多少次打开它,在冬日昏黑的光线里欣赏这些羽毛了。屋子里没有开灯。羽毛色泽暗淡,密集的绒毛上长着一只沉郁的蓝眼睛。 

“喂……” 

我知道她是在招呼我。她总是这样招呼我。她这样招呼我总是让我很不爽。我不爽的时候通常会保持沉默。于是我听到她扯着嗓子喊道: 

“喂!给我一根行吗?” 

她把屋里的灯打开了,站在门口俯视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她用这种眼神跟我说话。她棕色的瞳孔里流出的是那种类似濒死的小野兽特有的温情。这眼神让我感觉很舒服,我问她:“喜欢吗,你?” 

“这是孔雀的羽毛吗?” 

“嗯。”我拿起一根朝她晃了晃,然后麻利地放进皮箱。接着我把另外六根羽毛也放进了皮箱,用乒乓球拍压住。皮箱拉链拉起来的动静很响,我留意到丁丁棕熊般的身体随着拉链的声音颤抖了下。我把皮箱塞到沙发底座下面,这才对她说:“喜欢的话,叔叔以后给你买。动物园门口不光有卖孔雀羽毛的,还有卖象牙的、卖獭兔的、卖蟒蛇的……你喜欢红屁股的金丝猴鸣?” 

“我就想要刚才的那几根,孔雀羽毛。”她咬着肉嘟嘟的嘴唇说。 

“哦……这个……” 

“七根,”她眯缝着眼睛说,“一共是七根,快点给我。” 

我盯了她半晌,说:“放心好了,我一根也不给你。” 

她的脸通红通红的。她似乎要哭出来了。 

我说:“别想得到不是你的东西,知道不?如果你现在不知道,长大了就会很狼狈。尤其是你这样一个又胖又丑的女孩。” 

她肯定听不懂我在讲什么,她只是轻声轻语地说:“我会告诉我妈。我会跟她说,你连根孔雀羽毛都舍不得给我。你不怕我妈生气吗?你不怕我妈把你赶出这座房子吗?”她倚着门扶手叉着胳膊站在那里,说话时除了肥硕的双腮鲶鱼般翕动几下,她的整个身体仿佛就是根冰凉的、粗糙的大理石柱。她好像受了打击。 

我点了支香烟。我觉得这确实是件挠头的事。后来,我站起来摸了摸她的头顶,“随便,我又没用针缝你的嘴,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说实话,叔叔一点都不喜欢你,真的,可是,叔叔还得装出喜欢你的样子,这挺难受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讨厌的孩子。你跟小虎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我本来想说是狗屎,但是心念一动,没好意思说出来。 

丁丁就是这时哭起来的,李红也是这时拧开防盗门走进来的。不过,她似乎并没有听到我说了什么。如果她听到了,那天晚上我也不会躺在她的床上了。她给丁丁买了蜂蜜小面包。吃了蜂蜜小面包的丁丁不哭了。那天晚上,李红搂着我说,跟孩子计较啥呢,孩子是什么?孩子就是小动物,小动物喜欢什么?喜欢甜的喜欢暖的,你往她的嘴里塞块糖,给她的脚上套只棉袜子,她就欢喜了。她没有跟我说孔雀羽毛的事,也许她说了,我忘了,我唯一记得的是那个晚上,她趴在我身上狠狠咬我肩膀,就像一只记仇的獾终于用獠牙狠狠咬住了它的敌人,良久都没有松开。 

我足足打了十几遍手机曹书娟才接。很显然她记住了这个不受欢迎的号码。让我略感意外的是,她似乎颇为平静,没有丝毫厌恶的意思。她说,她现在很忙,只能给我一分钟。她还说,我跟你已经离婚了,我们现在连朋友都算不上,不要动不动就骚扰我。说到“骚扰”这两个字时,她语气冷静,仿佛只是在转述别人的台词,表明别人的态度。我只好跟她说实话,我必须把上次在冷饮店没说出来的话全告诉她: 

“我想要小虎。” 

“你说啥?大声点。”她有点不耐烦地说,“你难道不能换部好点的手机吗?” 

“我想要小虎。我想把小虎接过来,跟我一起住。听清了吗?” 

“你疯了吧,宗建明?”曹书娟惊讶地问道,“你是不是刚从五院里跑出来?” 

“没错,我刚把精神病院的护士全打晕了。我正开着飞机在世界各地旅行。” 

曹书娟半晌没说话,她不说话就表示,她正在认真对待我。她必须把我的话当成真话。 

“你连房子都没有。你现在还住你姘头家。” 

“这个不用你发愁。” 

“行了,别做梦了。宗建明,你总是在梦游。你总是搞不清,你是什么东西,你配有什么东西!” 

曹书娟大吼一声挂了手机。她挂得很是时候。如果她还吼叫,她的声音肯定跟我的手机一起摔到地上了。后来我就坐在马桶盖子上抽烟。我的要求难道真过分吗?我想小虎了,我想把他接过来一起住,这一点都不过分。如果这个算过分,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不过分的事?

我突然想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于是我坐在马桶上给康捷打手机,刚接通我就按掉了。我觉得如果康捷知道了我以前那点鸡巴事,肯定瞧不起我。除了小时候赢过他一场球赛,我好像样样都不如他。我就给马文打,马文很利索地接了。不过,我干吗要跟这个喜欢吃巧克力的胖子说我的私事?他知道的还不够多吗?我又不是个喝醉了的抑郁症患者。后来我就给菲菲打。菲菲是个可爱的东北姑娘,跟我有过几腿,她最擅长的是冰火两重天。她极瘦,躺在白色床单上扭动身体时,就像医学院的教授在冷漠地摆弄一副人体骨骼标本。她极爱说话,如果你不打断她,她可以从地球一直说到郭德刚。她是个无所不知的人。可惜,那天她在电话里的声音扭捏不安,我隐约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只得恹恹地掐掉电话。后来,我索性打开手机上的电话簿,一个人名一个人名地翻,翻到最后一个人名,我才发觉,我竟然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这个念头让我沮丧起来。这沮丧来得如此猛烈,以至于当李红敲起厕所的门时,我还在愣愣地盯着墙高处的一只死苍蝇。这只苍蝇还没腐烂,我想肯定是以前的某个男人用苍蝇拍随手打死的,而且这个男人有洁癖,他甚至不愿意把这只苍蝇扔进垃圾箱。 

“你有空吗?”李红斟酌着问,“我想跟你……谈些事。正经事儿。” 

“我很忙。你没看到我正忙着吗?” 

“是啊,你是很忙。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有人穿着裤子拉屎。” 

我只得从厕所里磨蹭着走出来。她能有什么事?什么重要的事能让她舍得放下美容院的顾客?我狐疑地盯着她。我肯定把她盯毛了。她的唇边粘着一粒米粒。 

“曹书娟给我打电话了。” 

“什么?” 

“曹书娟给我打电话了。听清楚没?曹书娟给我打电话了。” 

这倒让我有些毛了。曹书娟给她打电话?她们根本不是一个星球上的人。她们之间有数十亿光年的距离。 

“我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的。”李红双臂交叉倚靠着推拉门,“不过,她真的给我打电话了。”她似乎为接到我前妻的电话感到有些抱歉,“曹书娟说,你想把小虎接到我这儿来?嗯?” 

我不知道该答“是”还是“不是”。如果回答“是”,那么我肯定是个不知趣的男人,竟然想把儿子接到情人家里住。如果回答“不是”,那么我肯定是个虚伪的男人,竟然不敢承认想把儿子接到情人家里住。 

“我知道你是个好爸爸……”李红压着嗓门说,“你对丁丁那么好,更别说对小虎了。”她摸了摸我的下巴,“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她的眼睛潮了。我知道她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我想她那些年费过万的客户都是被她湿漉漉的眼神打动的。“我已经很累了,我不想把自己弄得更累。谁希望自己总是筋疲力尽呢?你说呢?” 

我只有说“是”。我肯定不能说别的。 

“如果你真的想小虎了,可以把他接到家里住几天。”她轻声轻语地说,“这个我绝对没有意见。” 

我走上前紧紧搂住了她,然后垂下头蹭掉了她唇边的那颗米粒。她在我怀里突然小声抽泣起来。她也把我搂得紧紧的。她的胳膊那么细。她的细胳膊上长满了浓重的体毛。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把她胳膊上的毛给刮掉。 

“我肯定会把小虎要过来的。”我望着她的眼睛,“我想跟我儿子住一块。这段日子,我总梦到他……” 

李红一把推开我,然后仰着头看我。她的表情有些错愕。也许她认为她的这番话是白说了。她往后退了两步,又扫我两眼,转身就走了。她关门的声响不大,说明她还没有真正生气。女人真正生气的样子我再熟悉不过。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们的瞳孔会喷出紫色的火。那股火焰会让她们精致的脸庞在瞬间变得畸形,仿佛一个塑料玩具被人狠狠踩了两脚。 

我从楼上鸟瞰着她上了她的那辆马6。她开车的速度还和往常一样慢。她是个急性子的人,可她开车从来不超九十公里。这很好,她开了十几年的车,从来没有撞过别人,也没有被别人撞过。 

其实跟曹书娟彻底分开时,她把那栋房子留给了我。这说明她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人。她离开后,我跟一个饭店的服务员搞上了。这个服务员长得很像香港演员温碧霞。我喜欢所有长得像温碧霞的女人。她跟我在房子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她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女孩,从燕山山脉的一个山沟里走出来不过半年,口音里还带着栗子味儿。这个年岁的女孩谈恋爱不要别的,只要你帅就行。当然,如果你长得帅,有份稳定的工作,还有自己的房子,那就更好了。我确信那段时间我彻底忘了曹书娟,彻底忘了小虎。我突然就得了失忆症,不久前发生过的事突然就像一粒沙子落在沙漠上,没一点踪迹。这让我想起一部美国电影,主人公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隔五分钟,他就会把发生过的所有事都忘了,哪怕你还跟他躺在床上,他已经想不起你的名字。后来他只好给每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拍张照片,在照片上写上名字,而那些他认为极为重要的线索,则让纹身师纹上他的大腿根、胸部、胳膊……我确信我比他幸运,下班买菜的时候,会有飘忽的影子倏地闪过。我会咬着牙齿让那些影子以最快的速度消失…… 

后来我跟马文说过这种感觉,据他的推测,我那阵时间肯定是得了“选择性失忆症”。也许这个胖子说的没错。他一直是个聪明人。当然,比我还差那么一点。饭店服务员后来为什么离开我?我打了她。我为什么打她?因为有一天她心血来潮,在我上班的时候,把我们家的地下室给重新收拾了一下,她把那辆“金蛙”牌三轮车、断了一条腿的军用床铺、爬满了蜘蛛网的书橱以及几十双高跟鞋全部卖给了一个绰号“皮诺曹”的红鼻子老头。服务员哭着走了后,有个在歌厅陪唱的小姐曾跟我同居过几个月。我就是那个时候迷恋上赌博的。要是李红知道我赌博时曾经输过一栋二层独院小楼,那么她肯定不会让我跟康捷他们去打麻将。 

在那段声名狼藉的日子里,我身上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块钱。一个离婚的男人如果混到这份上,只能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找他腰缠万贯的前妻。刚开始的时候,曹书娟是一万一万地给,我记得很清楚,她总是把那些捆得极为齐整的人民币狠狠砸到我脸上。然后我就拿着我前妻的钱,继续去赌。输掉后我还去找曹书娟,我觉得如果我不去找她要钱,我就太对不起她了。她生性贪婪,后来几次,只是两千两千地给。她面无表情地把钱塞到我的衣兜里,鼻子里哼哼着,明显是对我的这种行径极为鄙视。可这有什么关系?如果当时有人让我吃泡狗屎,再给我五千块钱,我肯定吃。再后来就找不到曹书娟了。这个吝啬小气的守财奴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里我一直住单位宿舍。那帮赌徒也没联系过我,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只是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连个馊馒头也拣不出来了。那时我们单位的人见了我都避之惟恐不及,仿佛我身上的厄运随时会像病菌一样传染给他们……当那天马文皱着眉头说外面有人找我时,我愣了半晌。后来马文嘴里嚼着巧克力继续大叫我的名字,我才哆嗦着走到单位门口。那天多冷啊。那是有生以来最冷的一天。就在那一天,我在我们单位门口看到了一个男孩。 

这个小男孩裹着件白色羽绒服,羽绒帽子外面还裹了条桃红色的围脖。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雪后刚堆好的雪人。当他小跑着到我跟前时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死死抱住了我的大腿。我就是在他抱住我的刹那知道了他是谁。能是谁呢?还能有谁呢?只能是我的小虎。小虎。我的儿子小虎。我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小虎。考试从来很少及格的小虎。我蹲蹴下去,拨拉开他的帽子和围脖,轻轻蹭着他的小脸。他什么都不说。他好像离我很远很远。当我试图去亲吻他的脸蛋时,他才害羞地笑了。我承认,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笑。他把一个信封偷偷塞到我手心里。他说:“爸爸,这是我攒的钱,给你买好吃的。” 

他怎么来的?又怎么走的?我竟没留意。我当时打开了那个信封。信封里装了二十五块钱。钱很旧,闻上去有股馊味。我就攥着有馊味的二十五块钱,在寒风中站了几分钟。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赌过。后来跟康捷混上,也只是随便玩玩,那种动辄上万的游戏,我再也没碰过。 

“我知道你彻底戒了。”康捷说,“我相信你再不会碰了。”他那几天一直犯牙疼,总是耷拉着八字眉吸溜着空气,同时眼神里流泻出不耐烦的神情,“可是一下子借这么多钱……”他左边的眉毛快耷拉到肥硕的腮帮子上了,“我也拿不出啊。”为了证明他言辞非虚,他只得继续说,“你也知道,去年秋天接的那笔活,账到今天也没要上来。建明啊,财主也不是天天吃龙肝凤胆啊,是不?” 

我很郑重地点头。我必须很郑重地点头。任何一个人,如果碰到有人跟他借二十万,即便他没牙疼,肯定也是康捷这副嘴脸。事后我想不起怎么就去找康捷了。跟人借钱最好撒谎,但是跟康捷借钱,最好实话实说。我说,我想买房子。我想把小虎要过来跟我一起住。我经常在梦里看到他。我快受不了了。 

“晚上呢,别走了,来一帮贵客。你帮我陪陪酒吧。这几天我的牙快疼死了。”他忍不住用手指去抠自己的臼齿,“有时候坐床铺上,一坐就坐到天亮。操他妈的,我多希望自己的三十二颗牙齿都完美无瑕啊。”他的舌尖不停伸缩着舔那颗牙齿,“就像个十六岁的雏儿。” 

康捷的朋友很多。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他的贵客。穷极无聊时我曾总结过他的朋友圈:一种是他的小学同学,没什么本事,做点小本生意,这些人包括卖水暖配件的、卖农机的、卖圣象复合地板的、卖劣质化妆品的,他们一般都开松花江或者长城皮卡,来找他的原因也简单,无非是忆忆旧,顺便借钱;一种是他的生意朋友,那些人大都跟建筑、饮食和娱乐业有关,他们开的车都比康捷的那辆丰田霸道要好;还有种就是行政口的,国地税工商局银行建设局环保局城建局,也许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县城里面,每个行政口都有康捷的人,那些人基本上都开着十来万的车,不好也不差,他们的白眼仁通常都会比黑眼仁多一些。“今儿晚上的人你差不多都认识,都是好哥们。”他递给我一支香烟,“先别想房子的事了。每个人都有受不了的事,但也得受着啊,活着不就是受罪嘛。” 

如康捷所言,那天晚上来的客人我大部分都认识。一个叫“刺猬”,是环保局质检科的科长,长着两道残眉,从来不笑,喝起酒来从来不醉。一个是银行储蓄所的所长,明眸皓齿,貌比潘安,见人总是颇为含蓄地颔首微笑,仿佛他是个来开新闻发布会的明星。还有个是财政局的科长,据说平时好写点豆腐块文章,发在我们这里的晚报上。那个有点秃头的是县医院实验室的主任,他很有名,不过他有名不是因为他的医术,而是因为他小姨子,他小姨子跟了他十三年,当然,他老婆没死,活得好好的,他们也没离婚……只有一个不认识。我不认识这个人,是因为我真的从没见过他。他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头发黄黄的,眼窝很深,瞅人时眼神涣散,当发现别人注视他时,他才朝别人木木地点一下头。 

“这是李浩宇。”康捷说,“人劳局的李浩宇。浩宇过来。”李浩宇就低着头走过来,“这是宗建明。税务师事务所的。”李浩宇就跟我握手。他的手心潮乎乎的。我很少碰到冬天手心潮湿的人。一到冬天,大部分人的手心会非常干,并且手指上的皮肤会因燥冷的气候变得粗糙蜕皮。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三瓶十斤装的张裕干红。那种酒的玻璃瓶足有两尺高,卡在造型优美的木头匣里。他们在忙着打麻将时,我就和李浩宇忙着开酒。我们都没喝过这种包装的酒,鼓捣半天也没把红酒从包装盒里拽出来。后来李浩宇转身从厨房里翻出把锤子,然后照着木头匣子狠狠砸下去。他的手指又细又白,有些像女孩的手。高过膝盖的红酒从匣子里取出来了,可是倒起洒来很费事。“有暖壶吗?有暖壶吗?”李浩宇皱着眉头凝望着我。我说肯定有,谁家没一两个暖壶呢?他就吩咐我去拿。这孩子可能很少参加这样的场合,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聪明能干的人,努力在每一件小事上都显现出自己的镇定干练。我把暖壶随手递给他。他眯缝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匆忙低头把红酒灌进暖壶里。 

“你是近视眼吗?”我问他。 

“不是……哦,是……”他慌忙回答问题时,红酒就从暖壶里溢出来。那些红色的液体很快就把乳黄色的瓷砖涸了一大片,他“啊”了声后转身去拿拖布。他就是在转身的刹那间跌倒的。一只脚顺势把暖壶蹬出了足有两米远,然后,伴随着“砰”的一声,暖壶就碎了。 

说实话,这个场景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包括我后来去做那件事的时候,我在车里还想起了那个暖壶,以及从暖壶里洒出来的飘着香气的葡萄酒。满满的一暖壶葡萄酒把地板变成了一块猩红的大绒布。当康捷踱步过来时,李浩宇刚从地板上爬起来。他的浅色牛仔裤全湿了。“哦。没事的浩宇。”康捷还在用牙齿不停地舔着那颗臼齿,“岁(碎)岁(碎)平安嘛,你的腿没伤着吧?” 

李浩宇小声“嗯”了声,又支支吾吾说:“没事。”“没事就好,”康捷笑了笑,“你们慢慢拾掇吧。放心好了,我的酒窖里还有十来瓶这样的红酒。一会儿你们尽管去拿。”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李浩宇。当然,如果他是个姑娘,我肯定有办法。我就盯着红酒继续在地板上流。后来当我瞥李浩宇时,我发现他也在看我。他竟然在笑。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鼹鼠。 

“真够丢人的。”他用手掸了掸仍滴答着葡萄酒的裤子,“我长这么大,还没碰到过这么丢人的事。”似乎为了安慰我,他的手稍显迟疑地在我的肩膀上重重拍了下,“可谁没疏忽的时候呢?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他的手还停在我肩膀上,“这是《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里的。你觉得有没有道理,宗建明?” 

那天晚上,县医院的医生喝吐了。康捷和我开着车去送他。都凌晨一点了,他老婆和他小姨子还在门口等着这个脸色浮肿的男人。然后康捷又去送我。在路口我们遇到了红灯。康捷就窸窸窣窣地从放光盘的地方扯出个信封,抖了抖递给我。我摸了摸,很厚,但是还没厚到可以交房子预付款的地步。“这是两万块钱,你先拿去用吧。”他咧着嘴说,“牙真他妈疼……哎呦……等过段时间资金回笼了,我再替你想办法。成吗?”看我没吭声,他突然笑了,“你别不知足,这些钱够一只鸡卖多少次啊?”我想了想说,我不是鸡,我是你哥们。康捷就不笑了。他把信封从我手里冷不丁抽回去,摔到玻璃窗上说,你他妈爱要不要!我可没欠你的!我慌忙着又把信封抓过来塞进裤兜。我小心地笑着说,我不是嫌少,而是你给的太多了。 

他对我已经够意思了。说实话,我跟他混也就这两年的事。那是个无聊的饭局。请客的是家钢铁公司老总,由于我们单位的关系,我被邀请过去。我知道在那种场合该怎样喝酒,该怎样说话,以及该说怎样的话。那种八股文的程序既乏味又约定俗成。譬如先敬谁酒,后敬谁酒,然后主人几个黄色笑话过后,酒场就像水烧到滚边了。主陪会挨个敬酒,如不出意外,主陪一般都海量,不仅海量,口才一般都不输《百家讲坛》那些信口开河的狗屁学者。那天他们干杯时,曹书娟的电话偏就打过来。我忙去接,有个男人就说了,喂,宗主任,业务这么忙?我强笑着说,是你嫂子。男人就问,哪一房啊?大嫂还是二嫂?我想想说,不是大嫂也不是二嫂。男人问,你肾功能还挺强!两个还不够你忙活?我诺诺着说,不是……是我前妻。男人就说,前妻也是妻嘛!众人哄笑。后来这男人亲昵地搂了我脖颈,一起去洗手间。在洗手间曹书娟的电话又打过来,我听到她“嗡嗡”地说,她打算好了,房子给我,小虎她要。“我不起诉你已经比上帝都仁慈了,你不能说不,听清没!” 

我愣愣地挂掉电话,那个男人也刚好方便完。他拍了拍我肩膀,问道:“哥们,我问你件事。”我说随便。他沉吟片刻说,“你是不是叫宗建明?”我说是。他笑嘻嘻地问:“你还记得一九八七年,夏庄的那场乒乓球比赛吗?”我这才正眼观瞧他一番,然后皮笑肉不笑地问道:“难道……你就是康捷?”很明显,他对我依然记得他的名字颇感意外。那天晚上,我跟他喝了一斤半五粮液。男人间的交情很简单,无非是酒跟女人。而我跟这个男人,除了这些,还有二十几年前一场乒乓球比赛。我才知道,康捷已经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后来慢慢搞清,所谓的建筑公司,有点草台班子的意思,有活了就拉关系、搞竞标、跑批复,活计到手了,再把标的一卖,轻松挣上四五百万不是问题。大多时候,康捷总是比我还悠闲,悠闲的时候,他会时不时叫上我,跟他喝喝酒,打打麻将,陪陪客人。不过,我们再也没一起打过乒乓球。不是我不想打,而是康捷说,自从那次输球给我后,他就再也没摸过乒乓球拍子。 

“每次你跟康捷喝酒都会喝多。”李红似乎暂时忘记了小虎的事,对我这么晚从康捷家回来也丝毫没有介意。她一点都不傻。她懂得排兵布阵的道理,知道越是当口,越不能急躁。稳住阵脚才能一招制敌。她嗔怪道:“你不就是小时候赢过他一场乒乓球赛吗?至于好得穿一条裤子?”我知道她没生气。我还知道她对我跟康捷交往还是很自豪的。女人的男人如果有一个有钱的哥们,这哥们又对男人不错,女人肯定觉得是件有面子的事,况且康捷出手大方,在美容院,给他老婆和情人分别办了一张过万的年卡。 

“对了,问你件事。” 

“问吧。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我对你就像对它,”我摸了摸下边,“都是最亲的。” 

李红没笑。李红没笑说明她真的有事,“丁丁今儿晚上跟我说,前几天她跟你要几根孔雀羽毛,你没给她?” 

“嗯。” 

“你为什么不给她呢?她只是个孩子啊。孩子最好哄了。你把她哄高兴了,才会跟你亲……我希望我们结婚后,孩子管你叫……爸爸。” 

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回答她才好。 

“不就是几根破羽毛吗?又不是什么值钱的货,至于为了这件小事惹孩子生气吗?” 

我随手翻着枕边的几本杂志。杂志哗啦哗啦地响。 

“不会是以前相好的送的吧?” 

“是的话我早就扔了。” 

“可我还是闹不清,你干吗舍不得几根破孔雀毛呢?” 

“是啊,我为什么舍不得几根破孔雀毛呢?” 

“谁送你的?嗯?”她的手划过我的小腹,然后就停在那里。我感觉到小腹慢慢温暖起来。 

“我真记不清了。” 

“明天你送给丁丁几根,”她一把就抓住了正经地方,我不禁小声呻吟起来,“不,全都送给丁丁,一根不剩地送给丁丁。” 

我想跟她说,这几根孔雀羽毛对丁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应该带丁丁去市里看心理医生。这孩子已经有两天没说过一句话了。可话到嘴边又活生生咽了回去。我不想她整宿睡不着。我一个人整宿睡不着就够了。 

第二天李红一大早就走了,她去市里进货。李红走了以后我又开始给曹书娟打电话,我想我一定是疯了,只不过疯得还不够。如果一个人疯了,而且还没到癫狂的地步,那么他一定是最冷静最理智的。我知道如果直接联系曹书娟,她肯定不会接我的电话。我也不知道她是否还在郭六那里上班。可即便她在郭六那里上班,即便我去郭六那里找她,我又能怎么样呢?我以前又不是没去郭六那里找过她。郭六长得比我矮,也没我年轻,但比我有钱。他家就住在县城十里开外的农村。不过他居住的那个村子比较奇特,家家户户都在大规模地生产钢锹、铁锄、斧头、镰刀之类与农活有关的器具,他们将这些农具抛光上油,再卖到缅甸、埃塞俄比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这些喜欢种植罂粟和马铃薯的国家。他们的村子据说是全亚洲最大的钢锹生产基地,也是整个县城包二奶包得最疯、最明目张胆的地方:大老婆穿着黑棉袄在家里跟雇工一起割道轨,锯铁板,小老婆则在县城里喂养私生子,或者到美容院做昂贵的面膜。按照桃源县的说法,这个村子的男人普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康捷,你知道曹书娟现在……住在哪里吗?” 

“操。你还当真了?这个女人你可惹不起的。” 

“那你肯定知道她住哪儿了?” 

“我劝你最好别缠她。你知道她跟着谁吗?” 

“我不想知道。” 

“你最好知道。以前她跟着郭六,现在又跟着……”他沉吟了片刻,似乎在考虑是否该告诉我,“现在呢,嗯,她跟……丁盛的关系……很密切。你总该知道丁盛吧?” 

是的,我知道丁盛。我们都知道丁盛。这个县城的人可能不知道县委书记是谁,但是没有人不知道丁盛。他以前是棉麻公司的工人,后来开了一家饭店,五年后他把饭店开到了市里,据说是我们市的第一家五星级酒店。有钱人手里的钱总是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他又开了若干家洗浴中心,然后是全省最大的男科医院。男人有了钱,肯定又会涉足房地产。我们县城的大部分商品楼都是他开发的。所有人都说,他大概是桃源县有史以来最有钱的人。他到底多有钱?你看看他的车就知道了。 

“你最好离曹书娟远一点。”康捷语重心长地叮嘱我,“别等着麻烦上身时,连跑都跑不了。” 

“那你肯定知道她住在哪儿了?” 

康捷沉默着挂了手机。他担心我,说明他真把我当了哥们。要怪的话,只能怪我不够哥们,我从来没把我跟曹书娟的关系告诉过他。他从来不知道,几年前被桃源人嚼烂舌根的“郭六被刺事件”就是我干的。在传闻中,我被塑造成一个为了报复妻子出轨策划谋杀的人。也许他们同情我头上那顶绿帽子,他们把我的形象传得很高大。他们说我将一把藏刀藏在裤裆里,郭六刚从奥迪A6里迈下来,我就猎豹一样窜上去朝他胸部猛捅三刀,鲜血直接就喷溅到我脸上。然后我用脚踹了踹郭六的肥头,又朝他吐了两口浓痰,这才甩着胳膊扬长而去。还好,他们并没有让我穿一件“小马哥”那样的黑色风衣,也没有鸽子从我头顶上的天空飞过。可这都不是事实。事实是,我根本从来就没有过那么一柄藏刀。我事先也并不知道那天晚上会碰到郭六,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会买把更锋利的蒙古刀。那天晚上我只是和马文跟一个北京来的神经质女人吃烧烤。也就是说,那阵子我很郁闷。我怎能不郁闷?我老婆曹书娟失踪了。我知道她蹲监狱了,可我并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儿蹲监狱。我找了她大半年都没找着,她竟然在我吃烧烤时从郭六的车里款款走出来。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她昂着头,挺着胸脯,脸上是那种惯常的不屑表情。郭六搂着她的腰,他不仅搂着她的腰,还在大庭广众之下亲了她一口。由于他个子比曹书娟矮,他亲她时只能踮起脚。我盯着他的屁股,突然想把手里还串着羊肉串的钢钎扎进去。我仿佛听到了钢钎扎进皮肉时轻微的声响,然后血流出来,把略微烤焦的羊肉染得色泽更深些…… 

康捷还是把电话打过来了。他毕竟是我哥们。他低着嗓子跟我说话,也许我该问候下他的牙疼是否痊愈。但我没有。我听他说,曹书娟有时候住在市里,有时候住在酒店,有时候住在县城,而现在……她就在县城的鼎盛花园。“110栋3门112”。当康捷说完最后一句话时,我听到他深深叹息了一声。 

当时是上午九点,这个时候曹书娟通常还没起床。日子好过些后,她一般都十点起床。那个时候,她不再蹬三轮了,她到郭六的钢铁厂当了财务科长。那是最安静的一段时期。她喜欢醒后再赖在床上半个多小时。当我催她给小虎去做饭时,她总懒洋洋地说,让我苏醒苏醒吧,宗建明,让我苏醒苏醒吧。我讨厌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书面语。跟她不同的是,我从来不喜欢“苏醒”,我也从来不知道“苏醒”是什么滋味。 

我按了不下二十次门铃。估计曹书娟在猫眼里观察我半天了。小虎肯定没跟她在一起。听说小虎被她送进了市里的私立学校。 

我说:“开门,曹书娟。” 

我说:“你为什么不开门呢?我只是想跟你说说话。” 

我说:“你把门开开吧。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跟你聊聊。” 

我说:“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是应该的。” 

我说:“我们从十六岁就谈恋爱。难道你现在连见一面的机会都不给我吗?” 

我说:“如果你还恨得牙根痒痒,你就把我在笼子里关上半个月。” 

我说:“曹书娟,你不开门的话,我就把这扇门给砸烂了。” 

我说:“开门,曹书娟。” 

我说:“谁没疏忽的时候呢?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最后一句话是李浩宇说过的。不过从我嘴里说出来有些可笑。我彻底没辙了。我不可能真拿锤子把门砸烂了。我可不是个野蛮的人。我上过大学,小时候就会给牛接生,我是个没有成功的天才。我突然想哭。我好久没哭过了,或者说,在我有生以来的记忆中,我好像就没哭过。可那天,坐在曹书娟家门口的楼梯上,我突然想哭了。我知道这很危险。这不是好兆头。很好,这个时候我接到了李红的电话。她貌似漫不经心地询问我,是否已经把那几根破孔雀羽毛送给了丁丁。我说,丁丁不是上学了吗?李红就说,中午你接她吧,顺便带她吃肯德基,再把那几根破羽毛给她,为了给她一份惊喜,你可以把羽毛用礼品盒包装起来。我打着哈欠说,单位很忙,中午有客户要请吃饭。李红就嘟囔着说,你少喝点酒啊。你现在每喝必醉,简直有酗酒的倾向了。 

从十一楼坐电梯下来,我才发现下雪了。桃源总这样,每到冬天就铺天盖地地下雪,把各种颜色都染成白色,看着挺耀眼挺迷人的。我缩着脖颈,突然不知道去哪儿。我好像没有任何必须要去的地方。我多想找个会出气的说说话啊,哪怕它是条狗。还好,在小区垃圾箱旁,我真的遇到了一条流浪狗。说实话,我还从来没见过浑身没毛的狗。它看上去更像一头营养不良的猪崽,在一堆被刨得杂乱的垃圾中急切找寻着食物。当它发觉我在冷眼看它,它也漠然地瞥了我一眼。它的黑眼珠在雪地里像两颗煤核。我顺手摸了摸衣兜,我记得里面还有两根火腿肠。后来我俯身蹲它旁边,剥掉肠衣,犹豫着递到它嘴边。它嗅了嗅,一口就吞下去。它竟一口把整根火腿肠吞进肚子。我忍不住伸手摸它。它没动。它的皮肤像张砂纸,长满了烂苔藓的砂纸。 

我起身离开时,它的眼里忽然流出一行泪。 

一条会流泪的狗。我碰到了一条会流泪的狗。我本来想把那条流浪狗带回家,可是后来又想,我都不能带小虎回家,更何况一条长得那么丑的狗?街上行人稀少,下雪天,他们都喜欢猫在有暖气的房间。我也不例外。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去单位报到了。我们所长,那个喜欢跳交谊舞的老太太,对我不是一般地宽容。也许在她看来,像我这样的男人能安全地活着,不给她添什么乱,已让她感激到烧香拜佛了。 

在单位门口我碰到了王雅莉。她见到我似乎很惊讶。她说刚想打电话给我,有人找我呢。我漫不经心地问是谁?她垂着头喃喃道,喏,他还没走呢。 

是李浩宇。李浩宇坐在办事厅的椅子上抽烟。他是个不会吸烟的人。他只是把烟从嘴巴里艰难吸进去,顷刻间又从鼻腔里喷出来,没有一点舒缓劲,显得既寒酸又古怪。“哦。我来这儿有些公务。不过已经办好了。”他朝我迅速瞄一眼,低着头又猛吸了一口香烟。接着他佝偻着腰剧烈咳嗽起来。“我这几天有些感冒。你知道,冬天简直是气管炎患者的地狱。”他哆嗦着掐掉香烟,盯着墙壁突兀地问道,“中午你有空吗?我请你吃涮鱼。”也许他怕我对他过分的热忱有所疑虑,接下去他貌似坦荡地感慨道,“下雪吃鱼跟红泥火炉话春秋,人生两大快事呢。金圣叹说的。” 

我从没听过金圣叹这个名字。看来李浩宇的确是个有文化的人。他说的话我都听不大懂。我还是绷着脸。他连忙小声商量着问:“不然……我们叫上康哥吧?”我说不用了。他牙疼,请一个牙疼的人喝酒,只会让他的牙更疼。他如释重负般“哦”了声,弯下腰替我把门拉开。 

我没想到他会把吃饭的地方选在“香湾活鱼锅”。以前曹书娟和我经常来的地方。把一尾鲜鱼煮进麻辣的汤里,鱼的味道真不是一般的鲜美。李浩宇把鱼眼附近的嫩肉小心着剜出来,全夹进我的吃碟,他自己则只吃了几根半生不熟的菠菜。我们喝了一瓶五十年陈酿的茅台,是他从车里取出来的。说实话,我没想到这孩子有一辆宝马。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突然知道康捷为什么要跟李浩宇这样的人交往了。李浩宁没上几年班,又没什么职位,他们来往的唯一原因就是,李浩宇可能是个所谓的“富二代”。 

酒的味道挺醇厚。事后我想起那个漫天飞雪的午后,我跟个只见过一面的孩子吃了顿还算丰美的午餐,确实有些不可思议。我不是那种自来熟的人,他好像也不是。不过我们还是说了些话。他的话有一搭无一搭,全然不在情理之中。有那么片刻我愣愣地盯着他。他的人中很短,按照桃源县的说法,他的寿命应该不会太长。与他的人中相比,他的下颌则很长,这让他的脸颊有些失去比例,有种滑稽中的威严。而他的眼睛……怎么说呢,很纯。我不知道用纯这个词来形容男孩的眼睛是否合适,可事实是,他确实有双看似无辜的眼睛。 

“我知道你的酒量很大。听说有一次你自己就喝了两斤衡水老白干?” 

“老黄历了。” 

“听康哥说,你打得一手好乒乓球?你跟刘国梁交过手?还赢了他一局?” 

“我有三两年没摸过球拍了。” 

“我嫂子是开美容院的吗?” 

“还没结婚。不过……我结过婚。” 

他好像不清楚问什么好了。他的牙齿间咬着一根青菜,呆呆地望着翻滚的鱼身。 

其实,我本来想告诉他,我二十一岁就跟曹书娟结婚了。我们都是农村出来的,我是凤凰男,她是凤凰女。我在税务师事务所上班,每个月只有八百块,曹书娟在县锁厂当秘书,每个月六百五十块。生小虎时,自动下岗,但她只休息了两个月,就去一家私人公司当打字员。小虎两岁时,她开始频繁更换工作:先是辞掉了打字员的职位,到家冷饮店当门童,专门对那些前来吃冰淇淋的孩子们像鹦鹉那样不停地说着“您好,欢迎光临”。之后,她又跟亲戚推销一种昂贵的保健品,传销禁止后她借钱买了辆二手电三轮,晨起六点钟就到汽车站、小区门口拉客。说实话,曹书娟算得上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为了过日子,什么事都敢去尝试。有一次马文母亲住院,他夜间陪床,清晨去上班,随手在医院门口招了辆三轮车。那个车夫裹着军大衣戴着白口罩,脚上蹬着双翻毛皮鞋,将马文拉到单位时,马文刚想掏钱,车夫摆摆手说,马文,我是你嫂子。马文这才明白过来,车夫原来是曹书娟。马文跟我提起这件事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嫂子挺酷。” 

“对了,你怎么看待夫妻间的忠诚问题?”李浩宇没看我。他盯着盘子里的青菜。他来回用筷子扒拉着青菜,“如今搞一夜情的太多了。” 

曹书娟就是蹬三轮车时认识的郭六。郭六当晚喝醉了不敢开车,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曹书娟将郭六送回家后,在三轮车上捡到了一个黑色手包,里面装着手机、身份证、汽车钥匙、银行卡和两个数目惊人的存折。她随意从手机里挑了个号码打过去,间接找到郭六,将手包还给了他。郭六很感激,便邀她去他的工厂当现金保管。当然,按照我的理解,郭六其实从开始就心怀歹意。我甚至可以打包票,这完全是场阴谋。郭六当晚乘坐曹书娟的电三轮,肯定是故意把手包丢在了上面。曹书娟做车夫,可不是一副熊样,大学生的优雅劲儿还在。因为不像干这一行的,所以,干起来平空有些招摇。马文说她“挺酷”也不全是安慰我。 

“我还没谈过恋爱呢。”李浩宇诺诺地说,“我有婚姻恐惧症。我大学时还得过抑郁症,没毕业就不念了。” 

他干吗跟一个不熟的人说这些话?我不是神甫,他也不是信徒。我们也没在教堂里。 

“对了,跟你问个问题。你知道宇宙有多大吗?”说到“宇宙”这两个字时,他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下。他双手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三十厘米。 

我就盯着那三十厘米的宇宙说:“我只看过《ET》和《星球大战》。” 

“太阳有一百三十万个地球那么大,而银河系里又有两千多亿颗太阳那么大的恒星。”我盯着他。他的瞳孔放射出一种光芒,让他蜡黄的脸颊在瞬息间红润起来。“你可以闭上双眼想一想,两千亿是什么概念……”我的眼睛依然睁着,不过他的眼睛倒是安静地闭上了,“你可能根本想象不出银河系有多大,在我们肉眼看来,那只是一条点缀着星星的河流……前几年,天文学家又发现了五百多亿个与银河系类似的恒星系统。” 

“哦。” 

“宇宙里肯定有不计其数的外星人。他们之所以没有冒昧地打扰我们,”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只是因为,整个地球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玻璃球那么大小的一个玩具。”他睁开眼,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我,“有谁会跟玩具过不去呢?我们这些人,不过是依附在玩具上的细菌。或者说连细菌都不如,只是一个个原子那么大的物质。外星人肯定也不是以我们通常认为的方式存在,他们可能是气体,也可能是液体,更有可能是透明的非物质。他们干吗非得以人类肉体的方式存在呢?”他笑了笑,“没准肉体灭绝后,我们倒有可能在肉体之外见到他们呢。” 

我百无聊赖地玩弄着手里的打火机。 

“可是,即便我们只是一群细菌,也该有细菌的道德底线。你说呢,宗建明?” 

我把一盘宽粉倒进锅里。我有点后悔跟他出来吃饭。他只是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小职员,喜欢跟人夸夸其谈,以显摆自己渊博的知识。可这有什么了不起?我十几岁就会给牛接生了。 

“有一个细菌想办点事。可是,他不确定,这事儿是否值得他去办,是否值得他付出一些代价。” 

我什么都没说。我什么都没说是因为,他说的已经够多了。当我们结束了这顿午餐,已经是下午两点。李浩宇坚持开车把我送到单位。他车技很好,安谧的雪花大片大片打在车窗上,他仍把车开得又稳当又快捷。他的酒因为凛冽的寒气醒了不少,他肯定也为在酒桌上说了那么多该说或者不该说的话有点后悔,这让他的眼里有种惶惑的神情。当我下车时,他喊住我,说了句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他说:“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也让他打;有人要你的衬衣,你连外套也让他一块拿走;有人逼你跑一里路,你就同他一起跑二里。这样会舒服些。” 

他干吗给我讲这些?难道他知道我什么事?可即便知道,又有狗屁关系?我又不是山西煤老板,为了洗白只得为山西某集团注资五十亿元。我只是宗建明,输得一个子儿都没有的人。我摇摇头。关车门时我听到他“哦”了声,然后微笑着说:“不过,以牙还牙的滋味,肯定也挺爽。” 

当时我想,他不但是个天文爱好者,还是个基督徒,如果他不是个基督徒,那么他肯定是个疯子。我没有必要听懂一个疯子的话。我现在唯一关心的是,该怎样拿到一笔钱,该怎样把小虎抢到我身边。如果真如李浩宇所说,我只是一个肉眼看不到的细菌,那么,这就是这个丑陋的细菌活着的全部理由。 

“你倒是挺忙活。”李红说,“你这件阿玛尼都快穿酥了。” 

“一个客户。他们公司财务出了点问题,想让我们做一套假账。” 

“待会跟我一块接丁丁。”李红斩钉截铁地说,“顺便带上你那几根破孔雀羽毛。” 

“我待会还要出门。你自己去吧。” 

“你能不能对丁丁好一点?”李红柔声道,“你能不能不那么自私?” 

“……” 

“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你自己,我待你怎么样?” 

“……” 

“你再不说话我就把你当哑巴卖了。” 

她有资格生气。我重新系上我的围巾,转身去拧门把手。她从身后搂住了我的腰身。我垂下眼睑看着她白皙的手指交缠在一起。 

“我们谈谈好吗?” 

“我们不是一直在谈吗?” 

“不是这样的。”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她的乳房透过保暖内衣顶着我的脊梁骨。说实话,她破碎的声音完全没有了花腔女高音的高亢,相反,有些像是从羞涩的女孩的嗓音里挤出来的。有那么片刻,我的眼泪差点就流出来。我强挺着没有吭声。她绝对是个好女人。我现在不缺一个好女人,我缺的只是小虎。 

“你把小虎……接过来吧。两个孩子还是个伴儿。”她的细胳膊仍然没有松开。不但没有松开,还把拖鞋踢掉,两条细长的腿勾住了我的膝盖骨。这样,我们两个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僵硬地站在那儿:我身体前倾,左手牢牢握着冰凉的金属把手,而李红则像只八爪鱼一样手脚并用,缠住了我的小腹和双腿。也许她也觉得保持这个姿势需要体操运动员的体力和腰肢,很快就从我背脊上滑了下去。滑下去后她没有像通常打情骂俏那样狠狠地揪住我的耳朵,而是将脸庞死死贴住我后背。 

“我真的是想好好跟你过,你知道吗,宗建明?”她的声音很小,“我知道你所有的事,可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诚意。我知道你跟我在一起后,再没有杂七杂八的事。我们图什么呢?我们什么都不图。”她好像终于哭出了声,“小时候我们家住在锦州,那里老地震,我爸爸就说,我们回老家唐山吧,那里地广人稀,鱼虾成群。于是,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号,我们就举家搬迁到桃源县。结果刚过了两天,就来了场七点八级的地震,还好我们全家都安然无恙。有时候我就想,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已经过去了,后来的事再倒霉,肯定也要比这件事好,所以……”我听到她在擤鼻涕,“我第一个丈夫和他同事被我堵在他们单位的值班室,我啥都没说,我甚至连闹也没闹。第二个男人是个杠头,如果你驳他一句,他会有一箩筐的话等着你……我想肯定有更好的男人等着我。等啊等,就等到了你……我是真的想跟你在一块。就算你啥都没有,可我真的愿意。就算你长着一副兜齿,我也愿意。” 

我转身抱住她。她突然显得那么瘦小,抱住她时仿佛抱住了一个发育不良的女孩,“你自己去接丁丁吧。”我佯装亲了亲她眼睛,“我真的有事要办。我要是骗你,我出门就被暴打一顿。” 

她笑了笑。她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好看的。 

外面的积雪越来越厚,踩上去能淹没了脚脖子。我打算去找曹书娟。这么大的雪,她不可能再开车去市里。她肯定一个人在家看电视。她最喜欢看韩国电视剧,尤其是《加油,金三顺》。也许她觉得她自己就是金三顺吧。 

最先发现曹书娟和郭六有勾当的,是我妈。她那阵子给我们看小虎。我妈是个一辈子没进过几次城的农妇,终生的乐趣除了生儿育女,就是拾掇农务,立春栽稻子二伏割麦子,霜冻收白菜腊月焐热炕头。那天她去商场买棉拖鞋。在商场门口,她看到顾客对两个人指指点点。她眼花,而且对县城每件事都有种孩子似的好奇心。她拎着双拖鞋,慢慢踱到那两个人身旁,忍不住“咯咯”笑了。原来是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亲嘴。男人个子矮,女人个子高,那个男人只好把脚踮起。她的笑声惊动了两个正在亲昵的人。女人挣脱开男人毛茸茸的手臂,嘀咕了句“讨厌”,从包里掏出口红描了描唇线,机警地朝四周扫了扫。当她扫射到我妈时,有些诧异似地问:“妈,你怎么在这儿?又迷路了吗?”我妈去看那男人。那男人不是我。那男人怎么会是我呢?我妈立马就蒙了。她没答曹书娟的话,而是指着那个头发稀疏、肥头大耳的男人问道:“他……他是小虎舅吗?”曹书娟她哥我妈以前见过,跟郭六模样倒差不多。曹书娟捋了捋我妈的衣领,安慰她道:“妈,他不是我哥。他是我老板。”她给我妈买了只赵家烧鸡,让郭六开车把她送回家。我妈还没明白过来,就被郭六讪笑着推撅进轿车。轿车里温度很高,我妈感觉气息急促,心胸烦闷,眼冒金光。后来,她把早晨吃的咸菜全解恨似地吐在车里。当然,这件事当时她并没跟我说。她怎么可能跟我说呢?她的心脏病已经让她说不出话了。 

我大概是最后一个知道曹书娟郭六这对狗男女有奸情的人。我用皮带狠狠抽了她一顿。抽完后我想,好了,好了,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会重新开始。谁能保证一辈子不犯点错?然后有一天,我突然被公安的请过去。他们说,曹书娟利用专用发票偷了八百多万出口退税,结果被海关发现,因为数额巨大,税务部门已将案件移交到他们那儿。他们只是象征性地通知家属一声。我当时很纳闷,这事跟曹书娟有什么关系?她只是小小的财务主管,偷税这种事,公安的不找法人怎么找她头上?后来才知道,郭六的厂子曹书娟能当一半家。好些重要协议和单据,都是她签的字。更让我吃惊的是,她一个人把所有罪名都顶下来。那次我在拘留所见到她,她神情淡漠,只是叮嘱我别担心,把小虎带好。她说郭六先让她顶罪,他会在外面跑关系,用不了几天她就能出来。郭六答应过她,等她出来后就给她两百万当酬劳。两百万哪,我记得当时她伸出两根手指,在我眼前骄傲地晃了晃……结果呢,郭六临阵拉稀,并没把她弄出来。她失踪了,我不知道她到底被判了几年,也不知道她被押在哪所监狱……然后就是那个夏天的“郭六被刺事件”,我发现她从里面出来了,仍跟郭六混。只可惜,我那六把穿着羊肉串的钢钎并没插进郭六屁股。事实是,在我扑上去的刹那,曹书娟挡住了郭六,那六把尖细的钢钎,全部插在她的肋骨上…… 

我为什么要想起这些B事?这些B事只会让我头疼。我不想头疼,头疼比牙疼更难受。我突然想起李浩宇的话,我们都是细菌。虽然是细菌,我们也要做不头疼的细菌。在鼎盛花园的门口,我又看到了那只流浪狗。我朝它摆摆手,它漠然地瞅我一眼,然后跟着我默默地走,一直走到110栋3门。这个时候我停了下来,它也停了下来。我就摸我的大衣兜,很遗憾的是,衣兜里除了手机和钱包,什么吃的都没有。我蹲下身子朝它吹了吹口哨。它突然大声狂吠起来。当时我想不明白,它干吗那么生气呢?只是因为我没喂它火腿肠吃?

事后我想,其实它并没有朝我狂吠。它只是看到了三个彪形大汉站在我身后。他们在我身后大概站了一段时间。后来一个站得不耐烦,这才一脚把我踢了个跟头。他们不但把我踢了个跟头,还用他们粗糙硕大的拳头在我的肋骨、我的鼻子、我的裆部、我的屁股上狠狠砸了若干拳。我被打蒙了,从小到大我还没被这样揍过。有一拳砸在我的肋骨上时,我听到了核桃壳被捏碎了的清脆声响。我想,一定是骨头折了。我只好用胳膊死死抱着我的脑袋。我那阵还清醒,想偷偷看一眼他们的模样,但马上一只拳头就砸在我左眼眶上。他们在打我的过程中没说一句话,我只是听到那只流浪狗在不停地叫,后来叫的声音也渐渐弱下去。我想如果从天空往下俯视,一定是很有意思的事。一个人被三个人拳打脚踢,一只狗在旁边胡乱狂吠。这一切这么安静,跟雪花落在雪上的声音一样安静……我突然想抱住什么东西,我的手臂似乎想攫住什么。也许他们认为我是想反抗,拳脚上的力道更足了。其实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我只是想起了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有个好听的名字,他叫小虎。我想把他抱在怀里。我甚至想起了曹书娟失踪的那段日子……每天下班后小虎都会把饭做好。他才七岁啊。可是他炒的菜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菜,他最擅长的一道菜是红烧鲫鱼……鲫鱼身上的鳞片他总是刮不干净……我那段日子晚上老是喝酒,喝完酒后就躲在书房里上网聊天,要不就激情视频……有一天我听到小虎在门口轻轻地说,爸爸,我可以进来吗?我说进来吧。小虎就站在门口看着我,然后我听到他说,爸爸,我可以站你身边吗?我说站吧。小虎就站在我身边,用他的小手摸我头发。摸着摸着他说,爸爸,你能抱我一会儿吗?还没等我回答,小小的一团肉就钻进了我怀里……我就那么搂着他,他的双臂反勾住我脖颈,他的小脸磨蹭着我下巴…… 

10 

我在李红家躺了好几天。据李红说,我是被一位热心肠的大妈发现的。她老听到一只狗拚命叫,叫得她心里直发毛,就从楼上下来观瞧。当她发现我时,我身体僵硬,左手紧紧揪着一只狗的尾巴。当我被送到医院,他们以为我死了。我脸上全是血,呼吸微弱。我像一只弯狗虾般在病床上静静地躺了两个小时。当李红赶到医院时我还没有完全苏醒。万幸的是我身体皮实,筋骨一点事都没有。除了我的眼睛有些浮肿,我简直比医生都健康。“你干吗要揪住那只狗的尾巴呢?”李红强笑道,“不过,幸亏你揪住了它的尾巴,它才叫的。它要是不叫,你肯定被埋在雪底下冻死了。” 

康捷和马文他们都来看望过我。康捷什么都没说,只是给了我一个厚厚的信封。他走后我拆开,里面是五千块钱。马文那几天正闹感冒,说话瓮声瓮气,他说所长去市里开会了,让他代表事务所来探望我,希望我早日康复。临走前他问我,有没有报警?我笑着说,我要是报警了,只会被打得更惨。他吐了吐舌头。他的舌头很长,能够伸到鼻尖。 

几天后康捷叫我到他家去吃饭。他说有人送了他一条两米长的深海鱼。他招呼了几个哥们喝两杯。他没再提我被打的事。他什么都明白。当然,他也明白我什么都明白。我们不说只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即便我们说出来,也只是白说。那天晚上的客人无一例外地全是桃源县的大老板。我搞不清这种场合干吗让我来参加。不过还好,李浩宇也在那儿。见到我时他只是严肃地点点头,然后就站在那些老板旁边,神态自若地看他们打麻将。他对我的态度和前几天判若两人,我甚至怀疑那天跟我一块吃涮鱼、满桌上胡言乱语的人是否就是这个神情高傲的人。我有点失落。这种失落一直延续到他主动邀请我去阳台上抽烟。 

他抽烟的动作还那样,只把烟从嘴巴里艰难吸进去,顷刻间又从鼻孔里吐出来。我们就并着肩望着窗外吸烟。开始谁都没说话,我不是个多嘴多舌的人。后来还是他打破了沉默。他拍了拍我肩膀,问道,你的伤全好了吧?我点点头。他又问,知道是谁干的吗?我朝他笑了笑。他也笑了。然后我们就继续望着黑暗的天空吸烟。 

“你知道吗,有时候望着夜空,我会有种恐惧感。” 

“哦?” 

“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人。这是种病,叫宇宙恐惧症。宇宙恐惧症始于一种叫人产生幻觉和思维障碍的精神病。在人类最开始探索太空的时候,飞船的成员少,而且不会跳跃,必须要进行长期的飞行。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环境中,某些人就会患上一种心理疾病,这种疾病就是宇宙恐惧症。” 

“哦。” 

“不过,后来这种病的范围又有些延伸。面对夜空、星星、宇宙时感到担惊受怕,甚至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也叫宇宙恐惧症。” 

“细菌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李浩宇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嘿嘿”地笑了两声说:“你比我想象的聪明多了。” 

那天晚上,晚宴很快就结束了。老板们晚上一般都比白天忙。李浩宇走得更早,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何时离开的。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我和康捷。康捷喝了点红酒,看来他的牙疼有所好转。我本来也想早早回李红家,可康捷说,他有件事要跟我商量一下。他说话的口气很郑重,仿佛真的有什么事。他把我叫到书房,把门反锁,又疑神疑鬼地检验了一遍窗户是否关闭严实,这才拉过一把椅子坐下,跷着二郎腿注视着我。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我说,什么事这么神秘?不会是你中了两亿元彩票吧?他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惊喜地问,真中了?中的话一定要给我买辆奥迪啊!

“不用我中彩票,过两天你也能买得起奥迪。”他望着我说,“有件好差事。你愿不愿干?愿意的话,三天后你就能拿着现金去买车了。不过,我想你不会买车的。你现在最想买的是房子。” 

我的脑筋迅速转动着。什么事的酬劳能买得起一辆奥迪?

“其实也挺简单,你车开得怎么样?” 

“我十六岁就开拖拉机,十七岁开三马子,十八岁开货车。大学社会实践时,我还开着一辆公共汽车绕着市里走了一天。” 

“吹吧你,你知道迪拜吉美大酒店在哪儿吧?” 

“你说的是阿联酋的那个,还是咱们县的那个?” 

“你明天早晨能早起来吗?” 

“我整宿整宿地睡不着。我失眠足有半年了。” 

“哦。那好办多了。”康捷深深吸了一口气,“明天早晨五点五十你准时下楼。你们家楼下会停着一辆没有车牌的崭新红色霸道。钥匙就在左前轱辘下面。你开上车去迪拜吉美大酒店,停在三号车位。你们家到酒店,最多用六分钟,所以六点钟的时候,你必须准时到迪拜吉美大酒店。六点零五分,会有两个男人上车。” 

我盯着康捷的瞳孔。 

“那两个男人你肯定不认识。你也没有必要认识。当然,也不会有别的人错上你的车。你不要在车上说任何话。你必须把你当成一个哑巴。然后,你走下道,把这两个人送到市里的西客站。记住,千万别走高速。”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他们下车后,你把车开到西客站旁边的香格里拉酒店。把钥匙放在左前轱辘下面,就可以打车回家了。” 

“然后呢?” 

“然后明天下午,我会把三十万现金送到你手里。你来我家拿也成。” 

我沉默了足足有五分钟。这五分钟里,康捷一句话没说。我们彼此凝望了一眼,然后迅速将目光投向别的地方。在那五分钟里,我想了不下十种可能,可是无论哪一种,归根结底都可以概括成一句话:这绝对不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这个结论很蠢,但肯定是我得出的最正确的结论。 

“我只是想帮你。”康捷终于说道,“你再这样萎靡下去,一辈子都不会站起来了。这件事没有任何风险,只要你按我说的办,你就能有笔小财。这笔小财能让你做点你真正想做的事儿。何乐而不为呢?” 

我还是没吭声。 

“如果你不想干也简单,就当没听过我这些话。我再找别人。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在我们多年交情的份儿上,我绝对不会找你。你该非常清楚这一点。” 

我想抽支烟。可我摸遍全身也没找到。康捷就点了一支,递给我。他的手指碰到我的手指时,我不禁哆嗦了一下。这时康捷说:“好了,你回去睡吧。我刚才说的话,你只当是我放了一个屁。” 

我猛地吸一口香烟,盯着康捷说:“康哥,你放心,明天的事包我身上。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康捷这才笑了笑。我第一次发现,他笑的时候嘴巴有点歪。 

那天晚上回到李红家时,李红还没睡。不晓得她想什么了,眼圈有些发红。我什么都没问,只是把她搂在怀里,安静地躺了会儿。我们也什么都没做。熄灯后我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于是干脆蹑手蹑脚去了书房,把我的皮箱从沙发下拽出来。当我打开皮箱,那七根孔雀羽毛还在,在灯光的照耀下,它们显得色泽斑斓鬼魅妖艳。我躺在地板上,来回摆弄着其中的一根。这是最长的一根,上面的那只眼睛也最大。我把这根羽毛在灯下晃来晃去,晃着晃着我就看到小虎……李红何时走进书房的?我竟一点都没察觉。我甚至没察觉她轻柔地剥掉了我的内裤,软软覆到我身上。当我发觉自己有了反应时,我翻身将她压倒在地板上。我疯了似的进入她,一声不吭。她起先还配合似地呻吟,后来就被我的粗暴弄烦了,想把我推下去。我咬着牙牢牢攥着她手腕,把她钉在坚硬的地板上。我看到那几根孔雀羽毛在她身底下随着我的动作前后左右轻盈地摆动。后来,我还听到她小声抽搭的声音。当那最后几秒钟如期来临,我们搂抱在一起,没有人肯说一句话。

11 

那天早晨我五点钟就穿好了衣服。李红和丁丁还在熟睡。我打开电脑看《海绵宝宝》,一直看到五点五十。这期间我有种强烈的冲动,想看看楼底下有没有人,有没有车。不过我的理智告诉我,知道得越少才越安全。五点五十我准时下楼。天黑漆漆的,只能看到白色的积雪映衬着暗影。我真的看到了一辆红色霸道。我安慰自己,一定要冷静,然后我把衣兜里的一把钥匙扔到地上,佯装捡钥匙时,顺势仔细地摸索着轮胎下面。下面真有一把钥匙,即便看不清,我也知道这肯定是把崭新的钥匙。打开车门坐上座位时,我整个人突然松懈下来。我甚至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仿佛我马上就要开着新车去旅行。是的,就是旅行前那种感觉。这种感觉一直伴随我到了迪拜吉美大酒店。 

虽然停车场的灯没亮,我还是很轻易地就找到三号停车位。我看了看手机,是五点五十八分。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还有七分钟,就会有两个男人从酒店门口走出来,坐上我的车。康捷曾一再叮嘱,不要和他们说话。这难不倒我,我向来是个沉默是金的人。我记得在那七分钟里,我打开手机,听了一首歌。那是首俄语歌,是个漂亮男人唱的。可是我没记住他的名字。我说过,我对超过三个字的外国名字总是记不好。不过我知道他的唱腔叫“海豚音”,我还知道有个叫张靓颖的中国歌手也会“海豚音”。那是首超长的歌,我一边听一边盯着我的手机。我从来没发觉一秒一秒地数时间,是这么熬人的事。当俄罗斯男人的“海豚音”响到第二遍时,酒店门口仍然一个人都没有,而这个时候,已经是六点零五分了。 

我敢肯定,除了那次,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汗毛竖起来的时候。我之所以知道我的汗毛竖了起来,是我用手背擦脸上的汗时,本来纤细的汗毛扎疼了我。我只好又把那首《歌剧2》重放一遍。我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酒店的那扇门。那是一扇透明、豪华的玻璃门。我能看见门上用金粉描了一只虬龙和一只凤凰。它们一动不动趴在玻璃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随着门的转动飞舞起来。当我发现已经是六点十分时,我的心脏突然狂跳起来。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如果不是哪里出了差错,一定是我的手机出了差错。这么想时,我有点恨起自己来。我嘴里不停地念叨着“稳住稳住稳住稳住稳住”,仿佛不是说给自己听,而是说给那两个我不认识的人听。 

当桃源一中上早自习的学生骑着自行车从对面马路上驶过时,我又看了看手机,六点十五分。也就是说,那两个我从来没见过的蠢货,已经整整晚了十分钟。我觉得口干舌燥,我当时想,我怎么没拿瓶矿泉水呢?即便没拿矿泉水,拿瓶酒也不错。我突然想起了在康捷家被打碎的那瓶葡萄酒。想到葡萄酒时我的鼻子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然后是满眼的红色液体在眼前缓慢流动…… 

我知道,我不能再待在车里了。我必须出去透透气。我从车里蹦了下去。车位离玻璃门的距离超不过十米。这十米我只走了八步。是的,只走了八步。我记得我一直在心里念叨着“一步,两步,三步……”当我从玻璃转门进去,大厅里一个服务员也没有。灯光倒是很亮,我猜服务员一定还在睡懒觉。我忍不住在偌大的前台大厅装模作样转了一圈。我从没来过这个酒店。我没想到这个酒店这么气派,墙壁上全是光着屁股的金发仙女。她们看上去就像是真人被挂在了墙壁上……那两个人就是我盯着油画时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我当时确实吓了一跳。他们的头上蒙着黑色头套,看上去就像是香港警匪片里的银行抢劫犯。他们没有奔跑,他们只是轻便地、快捷地行走,仿佛两个坐长途火车的人到终点站时,旅途中的焦急在迈下火车的刹那,终于被到了目的地这个事实缓冲得懈怠了。 

我转身就跑。我有种预感,我等的就是这两个人。我必须在他们找到我的车时先坐到驾驶员位置。看来我的判断是准确的,我刚把车发动好,这两个戴黑色头套的人就钻了进来。我想也没想就将车窜出十来米。这时,我听到其中一个压着嗓子说,慢点,路滑。我“嗯”了声,同时想通过反光镜仔细地看看他们。我当时特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儿。可是,车行驶了十来里地了,他们仍没舍得把头套摘下来。我不知道这是否影响到他们的呼吸,不但让他们的声音变形,也让他们显得格外紧张。 

“我操!这是啥东西!”这人一口东北腔。 

“妈的!你怎么把这玩意带出来了?”另一个也东北腔,只不过他的声音嫩些。 

“这是啥玩意?” 

“蜥蜴。非洲蜥蜴。你不知道啊?丁盛最喜欢这些玩意。不过蜥蜴是要冬眠的,跟熊瞎子一样。” 

“那这只咋没冬眠呢?”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只不冬眠的蜥蜴,那它肯定是丁盛的。” 

“哦。可能是从他口袋里跑出来的。真他妈怪,哪有兜里揣着蜥蜴散步的?” 

“这有啥啊。听说他家里还养了好几条黄金蟒蛇呢。” 

“养那玩意,还不如多养几个老婆。” 

“操,他老婆还少?五六个也有了!他那些孩子因为财产的事,打得不可开交。” 

这是两个饶舌的东北人。后来,我承认,我一点听他们讲话的心思都没有。我的脑袋里只是来回旋转着两个字:“丁盛。”看样子他们是把丁盛给咋着了。这么想时,我的心跳得更快。我的车开得比我的心跳还快。我从没想到我能在积雪里把车开得如一头敏捷的麋鹿。 

接下去简单多了。我把他们送到西客站时,还不到七点钟。我在雪天只用了四十分钟走了一百里路。我对我的速度很满意。唯一遗憾的就是,直到那两个东北人下车,我也没看清他们的模样。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把车安全地停在了香格里拉大酒店的停车场。当我呼着长气转身下车时,突然有个东西从我肩膀上蹿了出去。 

那是一只蜥蜴。一只绿色蜥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的蜥蜴。它足有半臂长,趴在水泥地上,恐龙样的头颅上长着两只棕色的眼睛。它静静地瞪着我,仿佛随时听从我的吩咐。它在等我一起散步吗?那两个东北人干吗没把它带走?我忐忑不安地盯着它,俯身把钥匙放在轮胎下。当我打上出租车时,它还以最初的姿势卧在那里。我不时扭过头,透过车窗回望着它。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只没有冬眠的蜥蜴就要被冻死了。 

到桃源县城时,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李红见到我时有些不满,也许昨天晚上我确实把她弄疼了。她大声地询问我大清早的跑哪儿去了,连个招呼都不打?我朝她笑了笑。她就说,别自作多情了,你笑起来挺丑的,鼻子那么尖,还长着副兜齿。 

我就说,我知道。他们都说我像俄罗斯人。他们都说我长得像普京。 

12 

丁盛的事,当天下午就传遍了全县城。每个人都知道他在迪拜吉美大酒店跟情人过夜,晨起散步时被人注射了氰化钾。每天凌晨六点零五分散步是丁盛雷打不动的习惯,只不过,从今后他再也不能带着他的蜥蜴或蟒蛇去散步了。 

当天桃源县百度吧里关于丁盛和关于氰化钾的帖子铺天盖地。甚至凤凰网上也有了相关新闻,题目叫“亿万富翁酒店偷情,怎奈横尸酒店走廊”。我没去康捷家,他直接把三十万现金送到了李红家。他说,没把钱直接打到我的银行账户,是怕有人怀疑。这些现金也不是一次性提出来的。“你现在不能把这些钱存到银行。”他说,“近期内你也不能花这些钱。这是为了你好。”其实他的潜台词是,为了他好,我决计不能出半点漏子。 

我说我知道。 

他没多问别的,他也没多说别的。他不用说别的我也知道我该怎么做。我一直都比他聪明,只是我运气不好。我把这些钱全藏进我的破皮箱。后来我坐在皮箱上,想着我的屁股底下坐着三十万块钱,真是爽透了。我闭上眼睛,感觉像是坐在飞机上,正在朝着无比美妙的地方飞去。那是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有了这些钱,就能买一处两室一厅一卫的房子。房子不够大,但足够我和小虎住,当然如果李红愿意,也可以和丁丁搬过去。我讨厌丁丁,可她毕竟是个孩子。我一个大老爷们怎能和一个孩子计较?我坐在皮箱上不停吸烟,又泡了杯速溶咖啡慢慢喝。有了这些钱,我突然觉得我的心态好多了。喝咖啡时我又把今天早晨的事从头到尾审视了一遍。我没发觉我有任何差池。可以这么说,我的每一步都做得非常完美。我甚至很佩服我在车里听了两遍《歌剧2》。 

那一整天,我都处于一种莫名的亢奋状态。我不停地吃东西,不停地刷新桃源贴吧的帖子,看网民们热烈到近乎疯狂的讨论。他们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谁胆子这么大,干掉了丁盛;二是在迪拜吉美大酒店跟丁盛过夜的女人是谁?当然其他方面的帖子也很热闹,比如有人问,丁盛到底有几个老婆?有几个孩子?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答。有人说,丁盛跟原配并没有离婚,他们有一个儿子,在县里的某事业单位上班,这个儿子和丁盛的关系很紧张。另外丁盛还有四个小老婆,这四个小老婆给他生了三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二十一岁,一个儿子刚过十四岁生日。后面的跟帖形形色色唾沫乱飞。有人刚佩服一个男人能娶这么多老婆,立马就有人回帖说,丁盛每天都固定吃丽个猪腰子,都是从“大老黑”熟食店买的。接下去,又有江湖术士开始卖一种价格便宜、功能非凡的春药,他保证这种春药吃了之后,一晚能驭三女…… 

到了晚上,到底谁跟丁盛在酒店过夜的帖子突然点击量暴涨,很快突破了二十万。我漫不经心地一页一页浏览。在倒数第六页,一个貌似知情者的家伙斩钉截铁地说,那个女人就是桃源县最牛的女人,叫曹书娟。她开一辆红色宝马,以前从事钢锹进出口贸易,现在跟丁盛联手搞房地产开发。发帖人还贴了一张不晓得从哪里弄来的曹书娟的照片,不过很快就被吧主删除了。 

说实话,看到“曹书娟”这三个字,我的头嗡的一下就大了。那天康捷跟我说,曹书娟跟丁盛关系很密切,我只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没想到倒是真的。她怎么跟丁盛勾搭上的呢?不过我很快就释怀了。像她那样的女人,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都有可能。如果哪一天她跑到美国当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任女总统,我也丝毫不必觉得惊讶。看来那天在她家楼下收拾我的,没准就是丁盛手下。想想那天的情形,又想想曹书娟,我的咖啡就喝不下去了。 

吃完晚饭后我跟李红商量,要不要出去旅游一下?李红说,冰天雪地的,去哪儿旅游啊?我说去海南啊,我们去海边游泳、晒太阳、潜水、吃龙虾、喝椰奶。我请你们娘俩,飞机票和来往费用我全包了。李红笑着说,得了吧宗建明,你发横财了啊?听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沉默了。我很后悔刚才说的话。于是我说,我没发横财,我也没有多少钱,但是我们在一块半年了,我们还从来没有三个人一起去旅行呢。我认为我和丁丁的关系有可能在旅途中有所改善。李红沉默不语,只是用她的手指蹭着我的手背。后来她说:“这样吧,我们别去海南了,我们去哈尔滨。现在正是看冰灯的好时节,而且我老姨他们全家就在哈尔滨,吃住不用花钱,我也有五六年没见到他们,说实在的,还真是挺想他们呢。” 

我们就一本正经地谋划去哈尔滨的行程。我们把日子定在后天。李红说,有几个重要的顾客要做定期保养,现在打电话通知人家太晚了。我说好吧,哪一天都无所谓。 

第二天上午我回了趟老家,看了看我爸我妈。下午,胖子马文来电话,说让我赶快到单位去一趟,有几个警察找我,说要了解些情况。我说好吧,我马上就到。我干吗答应得那么爽快?不过我倒真的很镇定。我先给康捷打了一个电话。康捷说,我操,你做什么坏事了啊?是不是找小姐没给钱?我说谁知道呢?真是莫名其妙。康捷说,你什么都没做,所以你什么都别乱说。去就去嘛,有什么好怕的?我又问他,需不需要找个律师?他果断地说,找个屁啊,他们问你什么,你就如实回答什么,警察不会冤枉好人的。要相信政府嘛!

我突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肯定是怕我的手机被人监听了。我冷静地说,是啊,我这就去,你在哪儿?要不开车送我到单位?康捷说,你要是不怕晚就等着我送你吧,我正在北京的三里屯酒吧跟人喝酒。 

警察的态度倒和善。他们把我带到了讯问室。开始只是问些年龄籍贯之类的问题。后来就问我昨天早晨几点起床?起床后干了什么?我想了想说,我昨天起得很早,这段时间我老是失眠。至于几点钟倒记不清了。起床后我到文体中心跑步来着。 

“你确定你去跑步了吗?”一个满脸长满麻子的警察问。 

“当然。”我说,“我喜欢跑步,跑步让我觉得舒服。” 

“有人看到你跑步了吗?”麻子脸继续问。 

“我怎么知道啊?”我说,“黑灯瞎火的,谁也看不清谁。” 

“跑完步后,你跟谁去的迪拜吉美大酒店?”麻子脸问。 

我说我从来没去过迪拜吉美大酒店,那是有钱人才去的地方。像我这种小职员,一个月工资不到两千块,哪里有福去那儿享受?

麻子脸笑了笑,说:“那你过来下,看看这个人是谁?” 

说实话,当时我确实蒙了一下。在电脑里我看到了一段视频。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前厅安装了摄像头呢?麻子脸把这段视频反复放了三遍。我看到自己在前厅里溜达了一圈,貌似专注地逡巡着墙壁上的油画。当电梯门打开,两个戴黑色头套的人不紧不慢地走出来时,我突然撒丫子转身就跑。我第一次看到我自己跑步的姿势。 

“这个人不是你,还会是谁呢?”麻子脸突然暴喝道,“老实交代!这两个人是谁!他们去哪儿了!” 

我没吭声。我当时想我必须一口咬定,那个人并不是我。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有些模糊,只能看到我穿了件黑色夹克和一条蓝色牛仔裤。画面里甚至没有我的眼睛,只有一个翘起的下巴。而那件黑色夹克和蓝牛仔裤,我上午去看我爸我妈时,早顺手扔到途中的一个垃圾处理厂。我也不怕他们搜李红家。那三十万现金被我藏到了连上帝都找不到的地方。 

“确实不是我。”我说,“我难道连我自己都不认识吗?” 

“嘴硬是吧?”麻子脸冷笑着说,“不过,你的鸭子嘴早晚会被煮熟的。小李,去把曹书娟带过来。”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曹书娟。我没想到他们让曹书娟指证我。我更没想到是曹书娟在观看录像时脱口而出喊出了我的名字。她穿着件呢子套裙,粉红色的。也许她有点冷,我感觉到她似乎在不停地哆嗦。看到我时她朝我点了点头。她在朝我打招呼吗?出于礼貌,我也朝她点了点头。我就是朝她点头时,突然想起了多年前我们一起钻地洞的情形……在地洞里用火柴将油毡点亮时,我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风声,没有人声,甚至连我们的呼吸声都没有。我跟曹书娟在洞边站了足有两分钟。在这两分钟里我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做,就这样在油毡忽明忽暗的光亮下,凝望着蛇一样蜿蜒扭动的黑暗幽洞。 

13 

在看守所那几天,我整宿整宿地睡不着。我知道他们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日夜观察我,我不能辗转反侧,不能表现出焦虑不安的神情。所以我总是朝左侧躺着。时间长了,等心脏被压得麻痹,我才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打着鼾声朝右侧躺。做这些根本没费多大事。无论朝着哪个方向躺着,我心里想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小虎。我自己也很奇怪我为什么没有殚精竭虑地思考些真正实际的问题,比如第二天他们可能会问哪些问题,我该如何不动声色地回答,并回答得滴水不漏。我已经承认了那个摄像头里的人是我。我是这么解释的,跑完步后,我沿着主街溜达,到了迪拜吉美大酒店时,出于好奇,我顺便到里面参观了一圈。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地方法规规定,住不起酒店的人就不能参观酒店吧?当我看到那两个戴头套的人从电梯里走出来时,出于本能的恐惧,我转身跑出了酒店。就这么回事。只能是这么回事。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如此装束的人都会这么做。至于为何开始不承认那个人是我,原因就更简单了,哪个无辜的人面对警察的严厉审问时,不会下意识地撒点小谎,从而保护自己呢?

他们从市里请了很多审讯专家。可我只是坚持我的说法。我清楚该如何对付他们。这期间李红看了我一次。她好像找了人,带进来不少好吃的。她说她和丁丁很想我,她说她已经从北京请了一个最好的律师,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可以团聚了。她说等我从里面出来,我们一定去趟海南。哈尔滨等明年再去吧,她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穿着比基尼和我在三亚游泳,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她还说了什么?哦,她说她在我的书桌上看到了孔雀羽毛,随手就给了丁丁。丁丁非常喜欢。“你不会生气吧?”她笑着问,“其实我一直想知道,那几根破羽毛里到底有什么秘密,让你当成了宝贝疙瘩?”她笑的时候,我在她眼里看到了泪花。 

我说,这些破羽毛狗屁秘密没有。我早忘了是谁送我的了。要不就是我自己逛动物园时花钱买的?谁知道呢?况且,有些秘密,除了它是秘密外,什么也不是。 

对我的回答李红很不满意。不过她还是摸了摸我下巴,说,别怕,普京先生,我保证会把你弄出来。说这些时她像个做祷告的修女,还有些偏执。本来我想跟她说件事。我想告诉她,她晨起化妆前,完全可以先把热水烧上,再去描眉,这种方法叫统筹,初中就学过,能省不少时间。可惜时间到了。警察已催促了两次。她起身朝我摆摆手转身就走了。她走得很匆忙,连头都没同。她的黑色羊绒大衣的腰带掉下一头,一直垂到地面,当她走路时,一下一下磕着她的鞋后跟。 

康捷一次也没来过。没来他就对了。他很少做错误的决定。不过让我吃惊的是,李浩宇探望了我一次。开始,我们就面对面地看着,谁都没说话。其实我当时特别想听他高谈阔论一番,说说宇宙恐惧症,说说银河系,说说恒星和行星,说说他的“细菌理论”。他为什么舍不得说话呢?他待的时间很短。只有临走时才说了两句话。第一句话一点都不符合他的说话方式,我一时半会也没忘。他嘀咕着说:“宗建明,祝你好运。”当“好运”两个字从他嘴里蹦出来时,他的眼泪忽然大滴大滴滚下来。他的样子让我很讶异,所以当他的第二句说出时,我有点神情恍惚。我听到他哽咽着说:“细菌没了道德底线,细菌的儿子为什么还要道德底线?” 

他的样子不但让我讶异,肯定也让那两个警察讶异。他走后,我听到一个警察说:“真奇怪,他干吗要来看嫌疑犯?有病啊?” 

另外一个说:“是啊。让人闹不明白。不过听人说,这孩子一向行事古怪。上大学时跟他爸吵架,还割过手腕呢。差点就死在医院里。” 

一个说:“不过,看样子,他跟他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没一点感情。他刚才哭了呢。他是哭了吧?” 

另外一个说:“再怎么说他也是丁盛的大儿子嘛。父子心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 

一个说:“听说,他把公职给辞了。丁盛的所有公司都交给他管理了。” 

另外一个说:“人家那个班,也只不过是幌子嘛。有钱人干什么都会有钱的。不过,这小子也算是因祸得福。” 

他们的对话我全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让我那天上午一直郁郁寡欢。李浩宇是丁盛的儿子?打死我都不信。他为什么姓李而不是姓丁呢?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我,让我的头裂开了一样疼。中午吃饭,我本想问问那两个警察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他们怎么可能会告诉我呢?那天中午的饭是一个馒头一碗白菜汤。我先喝了一口白菜汤,咸得要死,我立刻就吐了。看来我只好干吃馒头了。可馒头碱大火也大,黄黄的像泡狗屎。看守所为什么不找个手艺好点的厨师?我一边琢磨一边把馒头掰成碎碎的一小块一小块,顺手扔到脚边。脚底下的蚂蚁就慢慢围了上来。它们那么小,那么黑,让我不禁皱了皱眉头。我想伸出手指捻死它们,可是手还在半空,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一滴眼泪在蚂蚁看来,或许就是一个池塘吧?

中午的阳光透过铁栏杆射进来,在肮脏的地板上打着形状不一的亮格子,不计其数的灰尘在光柱里安静地跳舞。那一刻,我谁都没想,我谁都想不起来了。我只知道,阳光躺在眼皮上,太他妈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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