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最后100天#
文:陈 宝 玲 图:来自网络
男女双方准备结婚,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但如果按当地风俗,男方给女方一定金额彩礼,只要是你情我愿,金额不大也无可厚非。
彩礼习俗在农村流行了很多年,男女双方结婚前还有"小见面"、"大见面"的礼节。这些礼节一般都是男方家庭给女方买衣服,请女方家的七大妗子八大姨吃饭等。这些礼节走完后,男女双方家庭定好了结婚日子后,男方家还要给女方一定金额的彩礼。有的困难家庭为了娶上媳妇,不惜向亲戚、邻居借钱或到当地金融部门贷款。有的家庭本来就不富裕,如果女方要的彩礼金额太多,会造成男方家庭"雪上加霜",生活落入非常艰难的境地。
城市的孩子结婚原来不兴给彩礼,时兴的是给见面礼,一般都是一万零一、一万零七,寓意万里挑一,万里挑妻。这种给付方式寓意好,金额也不算大,男女双方家庭基本都乐意接受这种方式。
近几年,不管农村还是城市,男女结婚给付彩礼势头开始盛行,并且越演越烈。彩礼从开始六万涨到十万,二十万......还经常出现因为彩礼金额谈不拢,导致双方家庭闹矛盾,最后导致婚也结不成的后果。
曾经有报道:结婚前男方家已经给女方50万元彩礼,结婚当天一大早女方给男方发语音要求男方再准备10万元,下车费5万元,彩礼再加5万元。因为女方母亲说彩礼50万元不吉利,要55万元,新郎一听女方语音内容顿时头晕目眩。回想起结婚前应女方要求买一套房,买了一部车,又给了女方50万元彩礼钱,办婚礼还需要20万元,男方一家已经倾尽所有,再也拿不出钱了。新郎和女方商量少要一点是那个意思就行了,但女方家死活不同意。万般无奈,男方给女方发语音:"你就在家呆着吧,这婚不结了。"说完新郎回家倒头大睡,结婚前折腾这么多天已经筋疲力尽,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了。
彩礼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禁止,但也不提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仅婚姻索要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男方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给付大额彩礼,双方未结婚或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女孩嫁人不能以彩礼多少来衡量她嫁对了人还是嫁错了人。女人的幸福取决于是否嫁给一个她爱的又爱她的人,懂得体贴、疼爱她的男人。即使结婚彩礼给了再多,如果两人的感情基础不牢固,即使结婚了也无法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