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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奔现感情不牢 法庭调解一别两宽
台前县人民法院
2024-09-26 21:05:47

婚约财产纠纷通常发生在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因各种原因未能结婚或结婚后不久即离婚,导致双方就彩礼、嫁妆等财产的返还等问题所引发的争议。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23年2月,小李(男)与小赵(女)通过快手网络平台相识,发现性格相投,很快进入热恋期。2024年2月,两人订婚。当日,小李向女方交付20余万元礼金及金手镯、金项链、金吊坠、金戒指各一枚。虽已订婚,但两人因年龄问题还未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本以为两人的幸福生活会因为订婚而更进一步,可还是在半年后以后出现了变故,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小赵甚至到小李家中进行闹事,双方已不具有和好结婚的可能。

今年8月,小李将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及金首饰等。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梳理,发现小李和小赵虽然已经订婚,但并未举办结婚仪式,也没有正式共同居住生活。在调解过程中,小赵表示不愿意和小李分开,而小李则态度坚决,认为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余地。

面对这一僵局,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问题,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结束这段短暂的恋爱关系。

法官提醒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提升,传统的婚恋方式和生活理念也已改变。当感情的“快节奏”叠加彩礼的“大手笔”,一旦“一拍两散”,必然引发纠纷。在此,法官温馨提示,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在互相了解后再网络奔现,尤其对闪婚更要三思而后行。婚姻不是儿戏,而是需要双方深入了解、建立信任并付出努力的重要关系,只有让婚姻始于爱,才能携手共度一生。同时,我们要大力弘扬勤劳智慧、忠贞爱情、家庭美满、追求美好的价值理念,倡导劳动创造幸福,倡导“零彩礼”。

撰稿:刘   伟、孙立行

编辑:季   杨

初审:季   杨

复核:孙立行

终审:孙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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