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6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百利)公告称,6月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湖南证监局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ST百利被罚款400万元,实控人王海荣被罚款600万元并实施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ST百利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ST百利及其子公司与七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1.92亿元,用于公司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七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和其他指定账户。
王海荣在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收到预付款项后,将预付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出借给第三方。王海荣资金占用共计19191万元。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依据有关规定,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应按规定及时披露。
另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
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海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2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罚款400万元。
对时任公司副总裁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对时任公司副总裁虞兰剑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此外,鉴于王海荣的违法情节严重,根据有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王海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及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百利及王海荣早在202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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