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下乡执行过程中,在家门口“偶遇”另外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场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2年,张某某向夏某某借款5万元,到期后未按约归还,夏某某将张某某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依然拒不履行,夏某某向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多次查询,未查询到张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打听到张某某家中位置,多次寻找也均扑空,后得知其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
6月4日,执行干警下乡执行案件过程中,恰巧又来到了张某某所在村庄,在返程时,执行干警想到现在是麦收季节,人或许会在家,抱着“碰碰运气”的心理,来到张某某家中,家中依然无人,去地里找又怕打草惊蛇,几人商量片刻后便决定在张某某家中蹲守,并把警车停放在偏僻处。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看到面色苍苍十指黑的张某某正在向家中位置走来,执行干警果断现身,将张某某堵在了家门口。
见到执行干警的到来,张某某满脸惊讶,在多次释法无果并告知其会承担的各种风险后,准备将张某某司法拘留,面对强大的压力,此时张某某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与被执行人的“偶遇”看似巧合,实则是执行干警们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所付出的不懈努力,时刻心系每一起执行案件,不放弃每一条执行线索,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