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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区温馨提示(六地市合集)
西藏发布
2025-06-19 1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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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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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将于621日(星期六)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18930开始,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关注考区天气和考点周边交通状况,提前合理规划行程,按时顺利参加笔试。

笔试当天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考生诚信参考,自觉维持良好的考风考纪。

笔试时间:2025621日(星期六)

上午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

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考试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

15:0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30-18:30《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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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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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于6月21日举行,为方便各位考生参加考试,现将日喀则考区考点信息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规划行程,关注天气情况,按时顺利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

15:00—16: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30—18:30 《综合应用能力》

二、考点地址与考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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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前重要提醒

(一)加强时间管理,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1.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前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建议考生考试当天,合理制定出行计划并提早出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因考点学校校园管理需要,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及家长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正确停放车辆。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二)带齐“两证”及考试用品,自觉接收入场检查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严禁将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需配合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统一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其中电子产品必须切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及违禁物品带至座位,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考生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位桌面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管理

1.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严禁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不得在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所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题本和答题卡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在阅卷过程中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测验,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案,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将给予双方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3.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5号令)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6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聘人员在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4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部分新增条款与人事考试密切相关。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场规则及考生须知

(一)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认真核对考场号和准考证号后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二)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三)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C类考生可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参加考试)。严禁将移动电话、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四)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应试人员如发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缺页断码、页码颠倒或者答题卡有污点等问题及时报告监考人员。

(五)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在规定位置填涂,成绩无效。

(六)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

(七)考后将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雷同答卷,双方考试成绩均为零分,录用程序终止。

(八)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后,考生方可签字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试题信息带出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如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将手机或资料带至座位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均是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人社部35号令严格处理,重者列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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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山南考区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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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西藏自治区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于621日举行,为方便各位考生参加考试,现将山南考区考点信息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规划行程,关注天气情况,按时顺利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5621日(星期六)

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综合应用能力

上午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

15:0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30-18: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考试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

二、考点地址

上午考试:

考点

考点地址

考场

山南市第二高级中学

山南市乃东区安徽大道 32

001-04 6 考场

山南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湖北大道南段 1

04 7 -0 91 考场

山南市第一高级中学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 91

092 -1 29 考场

山南市完全中学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金珠南路 1

130 -1 72 考场

山南市乃东区中学

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40

17 3 -19 9 考场

下午考试:

考点

考点地址

考场

山南市第二高级中学

山南市乃东区安徽大道 32

0 01 -0 46 考场

山南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湖北大道南段 1

0 47 -0 91 考场

山南市第一高级中学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 91

092 -1 05 考场

三、考前重要提醒

(一)加强时间管理,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1.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前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建议考生考试当天,合理制定出行计划并提早出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因考点学校校园管理需要,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及家长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正确停放车辆。

2.考试开考前3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二)带齐两证及考试用品,自觉接受入场检查

1.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严禁将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需配合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统一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其中电子产品必须切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及违禁物品带至座位,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考生入场后,须在座次表确认签字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位桌面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管理

1.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严禁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不得在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所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题本和答题卡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在阅卷过程中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测验,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案,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将给予双方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3.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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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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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场规则及考生须知

1.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认真核对考场号和准考证号后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2.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3.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将移动电话、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4.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应试人员如发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缺页断码、页码颠倒或者答题卡有污点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老师。

5.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在规定位置填涂,成绩无效。

6.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

7.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后,考生方可签字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试题信息带出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如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携带手机或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带至座位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均是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人社部35号令严格处理,重者列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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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朋友们:

欢迎在林芝参加西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雪域江南的林芝,正以独有的温润与辽阔,向怀揣梦想的你张开怀抱。大家选择将奋斗的足迹印刻这片生机盎然的土地,以智慧与热忱回应时代召唤,我们深感欣喜,更满怀敬意!为确保大家顺利应考,保障考试公平有序进行,特作如下重要提示。

一、温馨提醒,助您从容赴考

(一)考试时间

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

15:00—16: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30—18:30 《综合应用能力》

特别提示:因本次参考人数较多,建议广大考生务必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有序接受入场身份核验。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考点分布

考点1:林芝市第二高级中学(林芝市巴宜区巴吉西路)

考点2:林芝广东实验小学(林芝市巴宜区福州大道西段136号)

考点3:林芝市第一小学(林芝市巴宜区双拥北路133号)

具体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安排,以本人准考证为准。因市区多处主干道施工可能导致拥堵,请提前规划行程、预留充足时间。

(三)赴考锦囊

1.证件双全:考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与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缺一不可,请务必提前检查、妥善保管。

2.文具齐备: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规定文具。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生允许携带直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提前踩点:建议考前一天实地查看考点位置,熟悉交通路线及周边环境,确保考试当天从容抵达。

4.关注天气:当前林芝正值雨季,请密切关注考前天气预报。近期早晚温差较大,建议适当增减衣物,携带雨具。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及时在考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从2025年6月18日09:30开始。

二、坚守底线,愿您诚信应考

人才选拔,公信为基。我们郑重提醒各位考生:

(一)诚信立身。自觉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任何形式的作弊,都是对个人品格的根本否定,更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严重破坏。

(二)遵规守纪。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请勿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电子记事本、计算器、书籍资料等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三)敬畏规则。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5号令),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影响个人诚信记录乃至未来前程。请广大考生切勿抱侥幸心理,诚信参考。

三、咨询服务电话。

林芝市人事考试中心:0894-5888970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

考试顺利,心想事成!我们期待在金秋的丰收时节,静候新时代戍边人的铿锵足音!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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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西藏昌都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于621日举行,为方便各位考生参加考试,现将考区考点信息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规划行程,关注当地天气状况,按时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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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场规则及考生须知

1.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认真核对考场号和准考证号后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2.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3.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将移动电话、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4.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应试人员如发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缺页断码、页码颠倒或者答题卡有污点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老师。

5.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在规定位置填涂,成绩无效。

6.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

7.考后将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雷同答卷,双方考试成绩均为零分,聘用程序终止。

8.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后,考生方可签字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试题信息带出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如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携带手机或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带至座位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均是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人社部35号令严格处理,重者列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抱侥幸心理,诚信参考,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坚决抵制各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二、气象参考

考点精细化天气预报(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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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气象建议

午后易出现短时对流性天气,需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建议交管等部门做好考场周边管理和道路交通秩序;请考生携带雨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四、乘车温馨提示

我局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公交车辆保障考生出行(爱心送考),有需要乘公交车前往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请集中在银泰酒店站点乘车,发车时间:621日早上6:30-7:00,每15分钟发出2辆公交车(根据考生乘车情况实时调度),送考线路:经高速公路(仅走行车道),直达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考点。考试结束后,公交车在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门口等候,从下午12:5014点滚动发车返回市区。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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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现将阿里考区考点信息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规划行程,关注当天天气状况,按时顺利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5621日(星期六)

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综合应用能力

上午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医疗卫生类(E)、藏医药护理类(Z

15:0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30-18: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考试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

二、考点地址

上午考试:

考点

地址

考场

阿里陕西实验学校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滨河南路34

001-046考场

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133

047-059考场

下午考试:

考点

地址

考场

阿里陕西实验学校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滨河南路34

001-024考场

三、考场指引

·上午考试考场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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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考试考场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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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前重要提醒

(一)加强时间管理,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1. 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前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建议考生考试当天,合理制定出行计划并提早出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因考点学校校园管理需要,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及家长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正确停放车辆。

2. 考试开考前3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二)带齐“两证”及考试用品,自觉接收入场检查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 考生需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生可携带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参加考试)。严禁将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时需配合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统一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其中电子产品必须切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及违禁物品带至座位,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进行处理。

4. 考生入场后,须在“座次表”和“确认签字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位桌面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管理

1. 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作出处理。严禁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不得在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所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2. 试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题本和答题卡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在阅卷过程中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测验,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案,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将给予双方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3.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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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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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场规则及考生须知

1. 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认真核对考场号和准考证号后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2. 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3. 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严禁将移动电话、手表(包含智能手表、普通手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复习资料(小抄)等物品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4. 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后,应试人员如发现试题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缺页断码、页码颠倒或者答题卡有污点等问题及时报告监考老师。

5. 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在规定位置填涂,成绩无效。

6. 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

7. 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后,考生方可签字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试题信息带出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如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携带手机或考试内容相关资料带至座位的,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替考、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均是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人社部35号令严格处理,重者列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由此带来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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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彦山

编审:路静
编辑:拉珍
来源: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南市人社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昌都市人社局、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西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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