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2024年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关于对2024年年会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作者及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的通报》印发。其中我院法官助理陈宗悦编写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研究》,曹梦男编写的《民间借贷中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论文分别获得三等奖。
宁陵法院郭俊梅审判团队法官助理
陈宗悦,男,199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宁陵法院郭俊梅审判团队法官助理。
2023年考入宁陵县人民法院,现担任宁陵法院郭俊梅审判团队法官助理,宁陵法院第八党支部宣传委员。2024年4月份以来辅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80余起,调解办结23起。
宁陵法院城郊法庭法官助理曹梦男
曹梦男,男,199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宁陵县法院城郊法庭法官助理。
2022年通过河南省委选调生考试进入宁陵法院,在柳河法庭工作至2023年9月,辅助员额法官办理案件、完成各项审判辅助工作。2023年10月调整到城郊法庭,进入城郊法庭担任法官助理工作期间,边学边做,积极参与各项工作。2024年截至11月份,辅助法官办理民商事案件651件,2024年上半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院岗位标兵。同时,积极参与各项调研、案例征集,其中撰写的《民间借贷中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论文被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学术讨论会评为三等奖。
审核/编辑:边丽娜 葛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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