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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法故事】和家事法官一起巧断“家长里短”→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0-24 2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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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语道尽家事案件办理的曲折和不易。龙安区人民法院雷莹莹在工作中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讲求工作的原则,把“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解纠纷”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把法律底线,释法答疑在前,明晰程序规则,公正判决托底,充分保证各方当事人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她办理一起共有物分割案件中,原、被告诉争的是一笔谅解金。刚刚接触到这个案件时,雷莹莹就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案件标的不大,为什么调解不成呢?随着深入阅卷,雷莹莹发现,当事人的矛盾大概要从很多年前开始说起。

邢某某的父亲与该案件原、被告系兄弟姐妹,很多年前在外打工时不幸身故。那年,邢某某仅仅只有三岁。邢某某父亲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在其父亲的小家庭和大家庭之间竖起了一堵“心墙”。数年过去了,这堵“心墙”始终没有被打破,还接连产生了纠纷,邢某某的母亲因为邢某某爷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成了被执行人。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

然而不幸再次发生。邢某某的爷爷因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款通过诉讼进行了分配,但肇事司机支付的一笔谅解金,让这个家庭再次起了纠纷。因一直调解不下,无法将暂存在仲裁委的谅解金取出,原告将两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分割。本案看似是原告和两被告姊妹间要求分割谅解金,实际上是原、被告和邢某某的母亲之间对谅解金的分配存在矛盾和分歧。原、被告坚持要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赔偿款分配原则对谅解金进行分割,邢某某则认为如果没有其签字确认,肇事司机就不能取得谅解书,其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与原、被告共同分割谅解金。

庭审结束后,雷莹莹没有直接作出判决,多次通过电话了解各方的调解意愿,最终决定将“背靠背”的调解转变为“面对面”的沟通。为促成调解,邢某某的母亲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雷莹莹鼓励各方说出了积压多年的心里话,引导各方互换立场以对方的视角审视家庭成员间的问题与隔阂。邢某某的母亲倾诉了丧偶后一个人带着幼小的女儿生活的不易,现在女儿爷爷去世了,执行案件还在法院没有结果,女儿正是考学的关键时期,希望能够这起案件中将原、被告和第三人之间所有的矛盾一次性化解,不要再有纠纷牵扯精力。本案的原、被告也通过换位思考了解和理解了第三人母女的生活境遇,各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邢某某的母亲将协商一致的执行款交付给原、被告,原、被告及第三人共同向执行案件所在法院撤回原、被告的父亲,也就是邢某某的爷爷生前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谅解金由原、被告共同领取,并对各方现有房产的权利主张进行了明确。案件结束后邢某某的那一句“谢谢你,阿姨。我长大了也要像您一样。”让雷莹莹湿了眼眶。

“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民事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需要修复的社会关系。”雷莹莹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善于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认真聆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认清“事实和证据”,引导他们回归“理性和良知”,共同找到“利益平衡点”,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调解、和解将纠纷画上句号,将破损的关系修补、弥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樊金星

审核:郭会平  田宇  王建军

策划: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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