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市老书家风采,决定举办新乡市老书法家作品展。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新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乡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及方式
1,年满60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新乡籍或工作、生活在新乡地区的书法家。
2,由各县(市、区)团体会员负责本区域组稿工作。
3,本次展览采取约稿与征稿两种方式,但统一参加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者可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尺寸要求:作品一律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或对开;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高138cm,宽69cm)或对开。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本次展览不收取册页、手卷)
3、其他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3)为评审、装裱和展示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4)入展览作品由主办方收藏。限于人力,本次展览不办理退稿。
四、时间和评审
1、截稿时间:2024年9月10日
评审时间:2024年9月15日前
展览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9日
2、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入展作品75件左右。
五、展览
2024年9月底至10月初在新乡市美术馆举行。
六、收件地址:
新乡市卫滨区黄河大道98号大化书院
联系人:苑志敏15036620851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新乡市市书法家协会。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