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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法说法】“老头乐”肇事不快乐 耐心调解促和谐
濮阳县法院
2024-09-12 21:10:27

体积小、操作简单、能遮风挡雨的“老头乐”成为近年来老年人买菜、接娃首选的交通工具,但部分驾驶人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掉头、逆向行驶、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频现,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切莫让“老头乐”变成“不快乐”。

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不规范驾驶“老头乐”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老李驾驶电动四轮车逆向行驶向右变道时,与小张正常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张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小张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后,将老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法院调解

案经审理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老李年纪较大,经济负担能力较弱,为同时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征求两方意见,给出合理公正的调解方案。

在调解的尾声,被告老李突然反悔,对协商好的调解协议不予认可。为了尽快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坚持耐心细致地给老李解释法律,分析道理,老李激动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约定由被告老李赔偿原告小张车辆损失600元,被告老李当天便将钱给付原告,此案圆满解决。

脚下留神,心中留意,谨慎每步,安全一生。交通安全出行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每位公民都应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对于老年群体来说,更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道路情况,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稳速驾驶。

END

供稿:立案庭 吕文越

编辑:张   瑶

初审:李艾青

审核:赵丽娜

终审:王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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