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拒履行
雷霆扣押显法威
老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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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8月,某运输有限公司(原告)与陈某(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明确约定:陈某借款金额为80000元,利息共计96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起至2019年3月止,需分月还清本息;自合同签订次月起,每月30日前需还款10000元等内容。
期间,陈某共计还款40000元,但双方对还款性质发生严重争议:原告主张这40000元偿还的是利息,而被告则辩称偿还的是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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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
被告陈某尚欠原告某运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6577元,应予偿还。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原告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积极寻找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线索。
2025年6月1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获得可靠线索: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一辆轿车在邻近某县城区域内出现。这一信息为陷入僵局的执行工作带来了转机。
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确认车辆位置及状态,并制定了周密的扣押行动方案。考虑到异地执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确保行动顺利,执行局迅速协调本院法警队,请求警力支援配合。
晚19时,由执行法官带队,数名执行干警与法警队员组成的联合行动组抵达指定地点。执行干警首先向在场的相关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清晰表明依法扣押该车辆的法律依据和缘由。同时,法警队员在现场拉起警戒带,维持秩序,防止意外发生。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扣押,安全拖离现场,运送至法院指定的保管场所予以查封。
执行阶段
此次成功的扣押行动,不仅有效控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试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后续通过评估、拍卖该车辆清偿债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执行干警表示,若陈某仍拒不履行剩余债务,法院将依法推进对该扣押车辆的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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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元秀
校对:卢彦伊
审核:申文娟